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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查处党员违纪案件,执行党的纪律

第六节 查处党员违纪案件,执行党的纪律


1979年到l985年底,全管局经过立案检查,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共410名。其中一般党员干部l86名、科级干部56名,场(团)处级干部9名。被开除党籍的37名。同时受到刑事处罚的l3名。通过立案查处党员违纪案件,严肃认真地执行了党的纪律,纯洁了党的组织,挽救了犯错误的同志,教育了广大党员,提高了党的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