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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兵役

第四节 兵役


一、应征、退役


  
  退役安置工作,由各场所在县政府,人武部直接负责。局人武部只协助局直单位所在县办理登记造册、填写卡片,与劳资部门联系安置复转军人。
  二、预备役
  农星系统的复转官兵很多,基本上都编入民兵组织,大多数担任骨干,特别是近几年,技术兵种较多,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更为细致认真,一年一度及时上报,超龄的、出入队的,及时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