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经济收入的增长
第一节 经济收入的增长
经济收入的增长,首先表现在工资的不断提高。垦区创建初期,实行供给制和薪金工分制。供给制每年发给每人粗布单衣两套,棉衣一套,每月除发给牙刷、土肥皂、土毛巾外,还发些东北地区的流通券,相当现在的人民币2—10元。薪金工分制一般工人每月150分左右,分值2—3角,合人民币30多元。随后实行工资制,1955年全牡丹江垦区平均每一职工年收入436元;l965年的年收入为524元;l975年是529元。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富民政策。职工的经济收入有了进一步的增长。l977年40%的工资低调,l978年2%的奖励晋级,1979年40%的升级,1981年文教卫生系统调资,1982年事业单位调资,l983年企业单位调资。l983和1984两年又分别进行1%、3%的奖励晋级,加上给予科技人员的浮动工资以及地区津贴,到1985年平均每个职工的年收入达到827元。比1955年增长89.7%,比1975年增长56.3%。
经济收入的增长还表现在家庭副业收入的增多。“文革”前,职工家庭副业门路很窄,仅限于养鸡、喂猪以及小菜园的种植,多属自用,少数自食有余的出售也收入甚微。但在“文化大革命”中,就连这有限的家庭副业也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垦区落实党的富民政策,提倡职工勤劳致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职工家庭副业生产门路越来越宽,靠山的,可以采蕨菜、挖药材、收山货;靠水的,可以打鱼、捞虾、打苇子、割柳条;真正实现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家庭饲养业,不但可以养禽、养猪,还可以养貂、养貉、养奶牛,大大地提高了家庭饲养业的经济效益。到l984年全管局个体饲养奶牛达4038头。
由于工资的提高,家庭副业收入的增多,致使职工家庭经济收入明显增长。1985年对90户352口人的抽查表明:职工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为513元,l985年末户均银行存款达9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