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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表录(凡在前两章已记述的人物,本章不再列入)

第三章 人物表录(凡在前两章已记述的人物,本章不再列入)

人物表录(凡在前两章已记述的人物,本章不再列入)


              一、烈  士


  
               二、全国劳动模范及先进人物
                 (包括农垦系统)


  (续)


 
                三、黑龙江省劳动模范


   (续)


   
     四、全国人代会代表、黑龙江省人代会代表、党代会代表、政协委员


   (续)


   (续)


   
               五、高级工程师、技师、教授


   (续)


   
                六、在垦区的老红军战士


   
               七、曾在垦区工作的老红军战士


   (续)


   (续)


   
          八、在垦区工作过的战争时期荣立一等功以上的功臣模范


 (续)


 (续)


   
           九、三十九团“四.一八” 扑火牺牲人员


   
           十、三十五团“一一七”扑火牺牲人员


   (续)


    注:l970年4月18日三十九团境内和同年ll月7日三十五团境内分别发生了荒火。在扑
   火中,由于组织得不严密和指挥上的失误,加之当时极左思潮的影响,片面宣传
   “明知火中有艰险,越是艰险越向前”等等,造成了严重的伤亡事故,教训是沉痛的。
   然而,这些牺牲了的同志,确为抢救国家财产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们的英勇行为
   是值得赞扬的,为此立表以资永志。
               十一、 局历届领导人


   (续)


   (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