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物表录(凡在前两章已记述的人物,本章不再列入)人物表录(凡在前两章已记述的人物,本章不再列入) 一、烈 士
二、全国劳动模范及先进人物
(包括农垦系统)
(续)
三、黑龙江省劳动模范
(续)
四、全国人代会代表、黑龙江省人代会代表、党代会代表、政协委员
(续)
(续)
五、高级工程师、技师、教授
(续)
六、在垦区的老红军战士
七、曾在垦区工作的老红军战士
(续)
(续)
八、在垦区工作过的战争时期荣立一等功以上的功臣模范
(续)
(续)
九、三十九团“四.一八” 扑火牺牲人员
十、三十五团“一一七”扑火牺牲人员
(续)
注:l970年4月18日三十九团境内和同年ll月7日三十五团境内分别发生了荒火。在扑
火中,由于组织得不严密和指挥上的失误,加之当时极左思潮的影响,片面宣传
“明知火中有艰险,越是艰险越向前”等等,造成了严重的伤亡事故,教训是沉痛的。
然而,这些牺牲了的同志,确为抢救国家财产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们的英勇行为
是值得赞扬的,为此立表以资永志。
十一、 局历届领导人
(续)
(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