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建制沿革第一节 组织机构 农场的组织机构是根据生产的需要确定的,上级只规定一个编制控制额,没有统一的模式。因此,随着生产的发展、管理方式的变化,组织机构也经常变化。
海林农场是由农场和生产队两级管理、两级核算的体制。生产队内部都根据生产的需要和工种性质编成若干小组,但小组只是劳动组织,不是核算单位。
建场初期农场实行场长负责制。当时由于党员人数少、生产规模小,党组织只成立一个支部,后来成立了总支,1958年始建党委,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场长负责制。
场部机关的机构设置也是随着生产的发展逐渐由小到大,部门的分工也由粗到细,变化也是比较频繁的。
生产队是基层生产和核算单位,是农场经营管理的基础。都配有队长、支部书记、机务副队长、会计、出纳、统计等管理人员。有的单位还有农业技术员、兽医。在畜牧业发展盛期,还配备过畜牧副队长。后期还配有工会主席。
生产队的名称,一般都是以序号排列的,如第几生产队。1959年叫过管理区。l963年给生产队起了名字。有的是以地理名称而定的,如双峰队、帽儿山队、狼牙山队、马鞍山队、十梁子队等就是依据该队内的山名或地理形象而定的。有的是根据生产的特点而定的,如金星队当时饲养奶牛,民间传说牛为金星,故此定名;兴旺队当时以畜牧生产为主,依据六畜兴旺的吉祥寄托而定名;银河队是水田队,水渠纵横,比喻天上有银河的民间传说而定名。有的队则是从政治角度给人以鼓舞而定名,如红星队、红旗队、红光队等。东兴队原是马厂农业社的西兴屯,划入农场后则在农场的东部,故起名东兴。后建的水库队是在水库边沿,新丰队是由双峰队分支组建的而得名。
1976年农场划归牡丹江农场管理局领导,因牡局前身是生产建设兵团四师,故均以部队的要求将生产队改称连队。l981年又恢复按序号叫生产对的名称。
1959年大跃进时期,由于有些农业社并入农场和划归农场领导,政权工作比较突出,经上级政府批准,成立了红海林乡政府。由场长兼乡长,配专职副乡长和助理人员各一人,不属于农场编制。
从1956年开始,县邮电部门在农场设了营业所,供销部门在农场设了供销社。邮电营业所于1983年撤销,改设农场邮电代办所。供销社于l972年移交给农场,建为农场商店。l972年海林县农业银行在农场建了营业所。
由于农场的组织机构变化频繁,本史不能逐一叙述,只选择几个有代表性的年代列图于后,做为场史资料。其中一些细节也不一定列全。
一九五七年组织机构
一九五九年组织机构
一九六五年组织机构
一九六九年组织机构
一九八四年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