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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体制改革

第二节 体制改革



  1984年11月30日,我场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本着党政分设、精简、统一、效能、节约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原则,对场机关机构作如下设置:党政工作、企业管理定编36人。
  一、场领导机构的设置:
  1、党委政治工作部门设12人:党委书记、副书记各一人。下设一委、二部。
  ①纪律检查委员会:设书记、付书记、干事各一人。
  ②组织部:设部长1人,干事2人。团委设书记1人与组织部合署办公。
  ③宣传部:设部长1人,干事2人。场干部学校与宣传部合署办公。
  ④工会(不占企业编制):下设文化管理站(包括广播站、电视差转台、电影队、图书馆、游艺室)。
  2 、企业行政部门设24人:场长、付场长、总农艺师、总农机工程师、总会计师。下设两个办公室。
  ①场长办公室:设14人,主任1 名(由付场长兼任),副主任(兼秘书)1 人,计划统计1 人,工商行政1 人,政策研究2 人,科技工作1 人,劳动工资2 人。林政管理1 人,安全监理1 人,档案员1 人,水土环保1 人,打字员1 人,房建规划1 人。
  ②财务办公室:设主任1人,审计辅导1人,其他财会人员3 人。
  3、乡政府、公安分局、法庭、人武部、不占企业编制。
  二、成立经济实体七大公司
  1 、农业技术服务公司(含从机关分离出去的农林科部分和种子公司、农业试验站、气象站等单位)。
  2 、农机物资公司(包括从机关分离出去的农机科部分和修造厂、油料库、农机物资库、长汀油库)。
  3 、畜牧公司(包括从机关分离出去的畜牧科和兽医站、三、四队鹿场、六队猪场,六、七、九队羊场、八队养鸡场、场生猪收购站、冷库)。
  4 、建筑工程公司(包括从机关分离出去的基建科和工程队、钻井队、砖厂、瓦厂)。
  5 、工交电力公司(包括从机关分离出去的工交科、通信电力科部分和煤矿、汽车队、公路管理站、变电所等单位)。
  6 、经销外贸公司(包括原商业公司、商店、农副产品收购站、粮店、粮油加工厂、食品厂、冰棍厂、格瓦斯厂、加工厂食堂、长汀服务楼、长汀办事处站点等)。
  7 、生活服务公司(包括从机关办公室分离出去的生活服务部分和招待所、食堂、托儿所、邮电代办所、锅炉房、自来水房、蔬菜组)。
  三、场原设的l4个生产队改为14个生产管理站、作为场派出机构、代表农场行使行政管理、生产管理、处理日常事务。把原来各队的农、林、牧、副、渔业等各项生产都承包给家庭农场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