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工业交通第一节 概述 建场初期,工业和副业没有明显分开,统称工副业,由于炳林副场长主管,业务隶属关系多变。
场内工业包括粮油加工、食品制作、农机修造、砖瓦生产、木材加工、采煤、电力等。大部分工业项目是为场内服务的自给性生产,极少一部分是商品性生产。农场还先后搞过炼乳、制草绳、纸浆、皮革、小木农具、肥皂、饮料、玻璃腻子等生产,均于“文革”前停产下马。
生产队工业有酿酒、简易制材等。
1972年,场建立了专门管理机构,生产科设一名专职干部负责工副业的日常工作,第一任副科长是王道隆。
1974年场正式成立了工副科,具体业务包括工业、副业、交通管理,并配有交通安全员一人,使场内工业、副业、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一步。
1979年以后,工业单位全面推行“利润包干、超产分成”,经济效益明显提高。1984年工业产值238.6 万元,占全场总产值的23.4%。
工业产值、劳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