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二十章 物资
第一节 机构沿革
县营农场时期,农场没有机械,经营规模较小,生产所需的简单物资,如车马绳套、小木农具、小工具等低值易耗品多在长汀、牡丹江等地随用随买,不设专库和专人管理。
1955年,县营农场扩建为省营农场,始设物资仓库,11月份设仓库保管员,第一任仓库保管员是夏福田。
1956年,场设经理室,物资供应归经理室领导,颜秉钧副场长兼经理室主任。
1958年,范志远任经理室主任。
1960年春,范志远调到一队,高玉山任经理室副主任。
1961年,为了进一步加强物资管理和供应工作,将经理室改为供销室,范志远任供销室主任。
1963年,供销室与工业队合并为物资供应站,木材厂、砖瓦厂、粮油加工厂、汽车队统归物资供应站管理。范志远为主任。同年6 月范志远调出,杨相吉任副主任。
1967年,由于“文化大革命”造反派夺权,原领导班子靠边站。
1968年,供应站成立“革命委员会”,李世斌任主任,钟林贵任副主任。
1970年初,供应站解散,将物资部分合并成财贸组,李建寿任组长,颜秉钧任副组长。同年11月份机关调整机构,将供应站、粮油加工厂、汽车队、食品厂合并,成立后勤连,杨相吉任连长。
1972年,后勤连又改称供应站,颜秉钧任主任。
1973年3月供应站撤销,物资和粮食归机关,组成供销科,高玉山任副科长。
1974年3月,刘璧任供销科科长。
1976年2月,亓跃明调任供销科副科长。同年10月,高玉山任供销科副科长。
1981年,刘日照提升为供销科副科长。
1982年4月,杨树贵任供销科副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