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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办事处

第四节 办事处



  农场远离火车站,为便于发运和管理货物,在长汀和牡丹江市建立农场办事处。
  
  一、长汀办事处
  1955年12月份在长汀车站附近,从双桥村购买18亩土地,建起了一栋板夹泥房,成立了海林农场驻长汀办事处,卜凤梧、刘英安为办事处工作人员,主要任务是接卸各种物资,主要有燃油、元煤、机具配件等。
  1958年8 月,长汀办事处烧炕时,因鼠洞窜火引起夹板墙内锯末燃烧被烧掉,临时将马棚修缮做办公室。
  五十年代末至六十年代初,长汀粮库、长汀火车站等单位挤占办事处土地面积4亩左右。
  1968年,长汀办事处所辖区域内土地,几乎全被长汀粮库建粮仓占去。
  1970年,长汀粮库在办事处办公室和家属住宅区建满了土粮仓,办事处不得不到粮仓外围新建一栋240 平方米办公室。
  1973年,因长汀办事处地界纠纷,修永连主任被欧打致伤。
  1976年,张有志任办事处主任期间,绕过有争议地段,将办事处中间院围墙和油库围墙建起。
  1983年,办事处东段住宅区建起围墙,同年建成综合服务楼。
  二、牡丹江办事处
  1960年,为便于工作和积极开展对外联系,在牡丹江市照庆街购房50平方米,建立海林农场驻牡办事处,刘英安为主任。在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对农场物资供应、对外联络、接待场内、外人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身既是农场的驻牡办事机构,又是对内、对外的旅店、饭店,还有大车搞运输,每年向场上交利润千元以上。
  1964年,因市内消费较高,人员思想不安定,以及直接业务不多等原因,将办事处撤销。
                 历年储备资金情况表         单位: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