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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纪律检查组织

第二节 纪律检查组织



  1958年冬,农场召开第一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纪律监察委员会,玄龙鹤同志当选为监委书记。
  1962年,在第二次党代会上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党的纪律监察委员会,玄龙鹤同志当选为监委书记。
  1966年“文化大革命”后,监察工作中止。
  1977年10月恢复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上级任命王文会同志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褚敬宝同志为副书记。
  1980年4 月,农场第七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中共海林农场纪律检查委员会。王文会当选为书记,褚敬宝当选为副书记。1982年由于人事变动,经上级党委批准由党委副书记刘希武兼任纪检委书记,郎朝选任副书记。
  1983年6 月,农场第八次党代表大会改选了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张学法为书记,郎朝选为副书记。1984年2 月,由于郎朝选调任其他工作,增补卜庆和为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