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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况

第二十八章 乡人民政府

第一节 概况



  1959年春,在人民公社化形势下,宁安县有三个农业社划归农场,改为全民所有制。有两个集体所有制农业社划归农场领导。为了做好政权工作,经农场申请,宁安县同意,牡丹江专署批准,于1959年5月15日成立了红海林乡人民委员会。由场长赵福兼任乡长,李云恩任副乡长,设民政助理一人。
  这时,农场既是国营农场,又是红海林乡人民委员会,同时还是红海林人民公社。是一套班子行使三种职能的体制。建乡以来,乡人民政府为农场的生产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民政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