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建乡以来的工作
第三节 建乡以来的工作
建乡以来,先后召开乡人民代表会议三次,进行五年一度的乡人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并选举了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1973年恢复了乡政权以来,乡政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优抚工作。先后召开了优抚对象大会两次,选举了模范和先进代表,出席县召开的烈、军属,残废、复员、退伍、转业军人模范及拥军优属先进单位代表大会。每年“八一”和春节召开两次优抚对象座谈会。
二、社会救济工作。对优抚对象和社会救济对象,每月发给生活补助费14元,并经常对优抚对象和社会救济对象进行走访调查,发现困难及时解决。
三、根据婚姻法规定,给适龄青年办理结婚登记。
四、负责调解民事纠纷。
五、在场直和各基层单位,组建了居民委员会。在不同的时期,根据上级的指示,领导各居民委员会,制定乡规民约。特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领导各基层居民委员会开展了拥护党的领导,胸怀四化大目标,跟中央保持一致的教育;开展了“遵纪守法光荣户”活动,对农场的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