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安全监理
第六节 安全监理
1985年,根据黑龙江省和农场总局的文件精神,农场成立了农机监理所,在业务上隶属于牡丹江农垦农机监理站领导。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有关农机管理的政策、法规,宣传安全生产,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检查。负责对辖区内的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组织春检、年检、临检以及办理农业机械的落户、驾驶员的培训、考核发证、机车核发牌证和农机监理费收缴等工作。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施行,变行政管理为法制管理,做到依法行政,从而加大农机安全管理的力度。1985年以来,农机监理工作一是举办驾驶人员培训班共20次,培训人员达2 604名;二是机械落户,办理各种行驶证2 198个;三是每年对全场机动车辆进行春检、年检、临检共200次以上,受检车辆达9 300多台次,并每年对驾驶员进行年审,受审人员达1.25万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