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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安全

第五节 安全


1986年以前,农场设有专职安全人员,负责全场的劳动保护、安全管理。曾先后在行政办公室和劳动工资科办公。1987年初,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单独设立了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郑崇文。1989年8月,郑崇文调出,梅忠轩任主任。1996年,农场机构改革,安全办与基建科合并,设专职安全人员一名。
  一、安全管理
  1987年,农场成立安全办以来,逐年健全了安全生产组织,成立农场安全生产委员会,场长任主任,副场长任副主任,各业务科室领导任委员。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每年下拨一定数量的安全基金,用于锅炉等不安全设备的技术改造。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从上到下的群管安全网络。不断清查隐患,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奖优罚劣。凡年终被评为倒数1、2名者,要在全场亮黄牌。
  二、安全教育
  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全员素质,是搞好安全生产的有效方法。除每年厂、矿企业主管领导参加管局安全工作培训外,农场结合生产农忙季节,开展特殊工种技术培训,利用广播、电视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各基层单位每年春秋两季必须对职工进行一次系统、全面的季节性安全教育,并要签字,持证上岗。
  三、安全检查
  定期安全检查与个别抽查相结合,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农场每年定期检查4次。春秋防火期内加强检查力度,冬季对锅炉运行状况进行特殊检查,对操作人员的责任心进行突击检查。每次的安全检查都由主管安全的副场长带领,各有关部门配合,由安全办协调进行。检查内容主要是: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到位,组织机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以及自检自查的情况。查出的隐患,限时整改。
  近年来,针对下岗人员多、个体车辆多等情况,农场随时组织由安全办、公安、电业、工会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场部地区的车辆、消防设施、舞厅、燃气具商店等不安全地带进行了安全检查。
             1985~2000年伤亡事故统计
  表3—20



  续表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