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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七章 环境保护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90年以前,农场在基建科设有“环保办”,业务受虎林县环保局指导。 1990年末,总局、管局根据省政府《关于农垦区内劳动、环保和建设工作由农场总局实行系统管理的通知》精神,成立了环境保护局,农场相应成立了环保科,与基建科合署,业务属管局环保局领导,从此,农场环保工作开始走上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