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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十章 土地管理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85年以前,农场设立了土地管理办公室,与水利科合署办公,负责人隋广恕。1988年,按照省人大在农垦系统设立土地管理派出机构的精神,农场成立了土地管理科,成为具有政府职能的行政部门,负责处理农场土地管理中的一切业务,杨树银任科长,杨树银调走后,隋广恕于1988年8月任副科长。1991年2月,鲁洪先接任副科长,主持工作。1993年9月,农场将土地管理的人、财、物三权交管局管理。农场土地科改为: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驻农垦牡丹江土地管理局卫星分局,鲁洪先任分局长。1996年1月,省在虎林实行区域经济一体化改革试点,土地管理纳入虎林,为虎林市土地管理局卫星土地管理所,所长鲁洪先。1997年7月,鲁洪先退休,由鲁平军接任。1998年7月1日,虎林区域经济试点撤销,土地归省土地局管理,更名为: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驻八五○农场土地管理科,人、财、物三权上划,实行垂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