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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职能范围

第二节 职能范围


审计科成立十多年来,制定了审计制度及审计人员准则。审计工作主要围绕所制定的制度和准则开展工作。其主要项目有: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承包经营审计(含离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基建开工前审计、专项审计、定期审计、财产决算审计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等。
  凡与农场签订了经营承包合同的单位,均属审计监督范围。审计的目的主要是审计当年经营承包的各项指标是否完成,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可靠,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厂长或经理、生产队长调离时,要进行离任审计。审计的方式,一般是就地审计或报送审计两种。其方法有顺查法、逆查法和抽查法。
  为了提高审计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农场自1990年以来,先后选派审计人员去北京、哈尔滨、管理局等地参加长期和短期专业学习班9人次。
  几年来,审计科工作人员共撰写论文26篇。其中郭锡绶撰写的《浅谈承包租赁企业高分配的弊端及对策》,在省二级刊物上发表。其余多篇论文获管局级优秀论文奖。审计科自成立以来,先后9次获管局先进科室称号,1991年获总局先进审计集体称号。郭锡绶获总局先进审计工作者称号,有18人次获农场以上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