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采购与供应1992年以前,主要物资的进货渠道是管局物资供应站和管局商业批发站,是沿用计划经济管理的模式,由上级按计划分配调拨。农场物资科以同样的方式分配供应到各生产队和家庭农场。计划不足部分,从市场调剂解决。
1993年以后,采取以工厂订货为主,管局物资供应站为辅的进货渠道。各生产队所需物资不再依赖物资科,可自主决定采购渠道。随着基层单位全面推行两费自理,到物资科领取物资实行现金结算制度,废除了场内转账的办法。随着经济效益的逐年提高,物资公司也逐步完善进货渠道,先后同具有一定规模的四平联合收割机厂、长春吉林柴油机厂、洛阳手扶拖拉机厂等建立联销关系。有效地保证了农场农业生产的物资供应,占领了市场。
1985~2000年物资经营情况
表3—35
注:1996年库存物资包括收回生产队没转让出去的机械和库存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