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险情理赔
第三节 险情理赔
1.1986年11月17日,辉崔修造厂修理车间,因电路原因发生火灾,修理车间及机械设备严重烧毁,损失约34万元。经保险公司有关部门现场勘察,对其中参保企业财产给予理赔,赔付总金额24.3万元。
2.1986~1987年,农场公养奶牛参加保险,因各种意外事故和疾病,造成奶牛死亡,总计赔付金额达10万元。
3.1992年,十二队、三十队、加工厂锅炉由于监测仪表发生问题,致使锅炉水位不准,造成锅炉发生爆炸,经勘察定损,理赔18.7万元。
4.1993~1994年,糖厂参保了白糖铁路货运保险,因瀑雨和丢失等原因出险,先后理赔损失10万元。
5.1994年,糖厂车队参保的机动车辆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共计理赔15万元。
6.1996年12月,糖作所一台东风车,在场部十字路口处与八五八农场一台北京吉普车相撞,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双方车辆受损,发生保险赔付额 7万元。
7.1998年6月,医院一辆吉普车,在加工厂后十字路口处与一辆摩托车相刮碰,造成对方受重伤,发生保险赔付额48 500元。
8.1998年8月,农场机关一辆吉普车在虎林东大桥处,由于方向盘失灵,发生车辆碰墙受损,共计理赔32 320元。
9.1993~2000年,共计互助农场四种主要栽培作物22万公顷,互助保额 2400万元,互助保费1 039万元,理赔额1 068万元,赔付率103%,互助农机具每年50余台件,互助保额每年70余万元,互助保费每年2.8万元。
10.1999年10月,二十七队M160型农用拖拉机在作业时起火造成全车报废,损失42万元,经分局风险办鉴定属风险责任,赔付33.6万元,使农户的经济损失减小到最小程度。
11.为了促进农场水稻生产发展,2000年共承保大棚40多万平方米,收取保费6万元,赔付10万元,赔付率166%,有力地扶持了农场的水稻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