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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纪检工作

第三节 纪检工作


一、组织沿革
  1979年11月农场恢复了党的纪检工作。并在第二次党代会上,选举产生了中共A.3i○农场纪律检查委员会。1983年2月在农场党的第三次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新的纪检组织,王风翔任专职纪委书记。1985年11月调许万庆任纪委副书记,1986年10月,许万庆接任纪委书记。1987年农场召开第四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由5人组成的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1988年10月,农场根据上级要求设立监察科,孙爱国任科长,并与纪委合署办公。1989年1月,由郑源贵任纪委副书记兼监察科科长。1989年3月,农场成立检察联络组,与纪委、监察三合一办公。纪委副书记、监察科长、检察联络组主任由郑源贵一人兼任。 8月薛洪森任纪委书记。10月检察联络组改建为检察室,任传举任副主任,从纪委分出。郑源贵任监察科长,董洪德任副科长,徐方堂任纪委副书记。1990年5月,孙爱国任纪委书记。同年7月农场党的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由 5人组成的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1991年11月徐方堂调出,崔腾武任纪委副书记。1992年底,薛洪森任纪委书记,崔腾武任副书记兼监察科长。1993年农场机关机构改革,纪委、监察科和检察室又合并一起,1994年检察室又分出单设,12月董洪德调入监察科任副科长,郑源贵任纪委副书记。同年,农场召开党的第六次代表大会,产生了新一届由7人组成的纪律检查委员会。1995年8月董洪德接任纪委副书记。1996年6月,农场纪委、监察科、信访办、司法科合并一起,董洪德任纪委副书记兼监察科长。1997年底,纪委、信访办、司法科又分开。1997年11月场党委副书记郑绪凯兼任纪委书记。1998年范学斌任监察科长,纪委仍与监察科合署办公。1999年7月,农场召开第七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1998年10月,王治友任检察室主任。2000年 2月,王治友任纪委副书记。
         1985~2000年间历届党的纪检组织机构人员表
  表4—3



  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自1985年以后,纪委改变了单纯办案的做法,贯彻“预防为主,教育为主”的方针,把对党员教育作为提高党员政治素质、端正党风的重要环节来抓。注意将抓具体案件和抓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相结合。通过具体案件,办学习班和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广大党员进行《党章》和《准则》的学习辅导。
  1985~1987年间,纪委和宣传、组织部门一起举办党支部书记学习班1次,党支部纪检委员学习班2次,政工干部、党员学习班各4次。通过学习,党员、政工干部澄清了他们中“三信不足”、“三感不强”的模糊认识。并结合整党,对端正党风一是采取教育,二是实行纪律。对16名党员进行了查处。解决和处理了一些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强化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
  1988~1990年间,主要运用正反面典型开展教育。1988年通过农场自办电视节目,将当时轰动垦区的曾晓燕特大贪污案复制片在全场播放,组织党员讨论。后来又利用本场原西岗加工厂党支部委员姜某的贪污事件、粮油加工总厂领导公款大吃大喝案等反面典型以及农场的正面典型,有计划地安排教育。当时,农场19个单位39名党员干部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没忘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没把自己置之党的监督之外,做到了在金钱面前不放弃原则,拒收好处费 17 392元。对这样的先进事迹,在全场党员中广泛地进行了宣传教育。
  1990年以来,注意联系党员思想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工作。 1991年,通过调查摸清思想状况,在全场1 100多名党员中分批进行党规国法和党纪教育。受教育面达99%。1992年,纪委对全场基层主管领导进行几次廉政勤政教育。1993年又对全场党员干部进行了反腐败和坚决纠正党内各种不正之风教育。1994年以来,适应深化改革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需要,着重抓了四个方面的教育: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实际,搞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任务的教育;突出重点,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反腐倡廉自律的教育;通过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观念的教育;找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党规国法教育。这两年,发现在党员干部中存在着一种“两手抓对立论”、“市场经济腐败论”、“悲观论”以及“只要为集体咋干都有理”等错误思想。党委开展了从“热点、难点、疑点”人手的有针对性的“三点”教育,结合正反事例进行,增强了教育效果。1998年,根据上级纪委要求,结合农场实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百日宣传”活动。以党员干部为侧重面,全民共参与。通过宣传教育,使农场党风党纪、干部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艰苦奋斗及北大荒精神进一步发扬。1999年,廉政教育从思想理论教育人手。农场订购了《邓小平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一书15套、《党风廉政教育》录像带1套、《明鉴》期刊181份(其中个人订 167份),组织学习以提高党员干部辨别是非的能力。全年播放廉政方面的稿件 60余篇,拍专题片1部,电视采访3次,以会代训10多次。2000年,继续深入廉政教育,各支部坚持每月一次党员学习,全年不少于12次。通过电视、广播、会议、上党课、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全年共播发稿件60余篇,党课听众达400余人,电视台跟踪报道拍专题片1部,营造了良好的反腐倡廉的舆论氛围。
  三、廉政制度建设
  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首要工作。纪委在注重抓教育的基础上,着重抓制度建设和制度贯彻的检查。1985年,根据农场《端正党风,严肃党纪考核评比标准》抓端正党风工作,并进行了初步检查。
  1986年初,纪委在原来基础上重新制定了《实现党风根本好转规划》,并以场党11986]73号文件下发到各级党组织。年底检查,全场有90%的党支部制定了《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规划》、《抓党风责任制》、《党员守则》、《小立法》,并坚持做到以党小组为单位,每季度对照检查讲评一次,各党支部每季度将对照讲评情况书面汇报农场纪委,各党支部基本做到了学习有内容、讨论有记录、会议有记载、行动有措施。二十三队党支部制定了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措施,每季度在团员、青年、职工、家属中开展讲评党员活动,使党员时刻置身于群众监督之中。职工中专党支部和职业高中党支部,把《党员守则》、《小立法》印成小册子发到每个党员手中。中学党支部建立了党政班子抓党风责任制,并制定了党政班子建设“十不准”、党员“十做到”。发挥党员作用,建立党员联系户。党支部印发了开展群众工作报告单,发给每个党员,要求每个党员一年做群众工作 12次。同时全场出现了不少端正党风事迹典型个人。
  1987年初,农场对各基层党支部进行了党风大检查和实现党风根本好转检查验收。有51个党支部达到党风明显好转,10个党支部接近党风根本好转。
  1987年党委贯彻省政府[1987]11号文件精神,结合农场个别副科级以上干部巧立名目,用公款相互吃请的问题,作出了“八不准”的禁规。场党委、场行政和纪委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党政干部廉洁的规定》。
  1988年开始,农场建立三级信访网络,成立以党支部纪检委员为组长,由单位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组成的党风监督信访领导小组57个共187人,并分两批进行了培训。1989年建立了《党员领导干部监督档案》。
  1990年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农场第五次党代会通过了贯彻《决定》的《若干措施》。明确了“重大问题决策科学化程序”,建立健全了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参加劳动、场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党员联系户制度。纪委制定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公开办事制度,规定今后招聘干部、工作人员、征兵、住房分配、调资、奖励晋级、年终决算、重大生产资料分配、招待费用支出等凡可以公开的,一律公开。机关干部和基层党政主管干部在处理个人建房、修房、安排子女和婚丧嫁娶等事项前,实行向党委报告制度。对涉及场级领导干部个人及亲属的问题,实行回避制度。
  1991~1994年间,在继续贯彻落实已有的法规同时,按照上级部署,开展了专项清理和重点整顿工作。一是狠刹了用公款大吃大喝之风。在教育的基础上,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财经纪律。纪委先后制发了[1991]41号和[1992] 5号文件,约法三章。为了加强群众监督,纪委在全场53个基层单位聘请离退休老党员做党内纪律监督员,公款吃喝风得到了明显纠正。统计表明,1993年比1992年下降了36%,1994年比1993年下降了21%。其次狠抓了卖粮中的不正之风,主要是加强监督机制,增加透明度。1992年由纪委牵头,组成联合检查组深人生产队检查,全年查处私自卖粮案4起。党纪处分1人,政纪处分1人,通报批评2人,收缴卖粮款11.7万元。1993年生产队实行“两自”后,为了给生产队创造宽松的自主经营环境,农场纪委下发了[1993]27号文件,制定了《粮食销售管理办法》,使私卖粮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第三是根据总局、管局统一部署,开展了清欠工作。1993~1994年两年共清回内外陈欠4 660万元,占应收欠款的52%;收回当年货款4174万元,占应收货款的87%,1993年被评为管局清欠先进农场,1994年被评为总局重点整顿专项清理工作先进单位。
  1994年以来,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建设。在原来《关于党政干部廉洁的规定》基础上,根据中央和省委提出的13不准原则,农场又制定了针对场领导的《农场党政班子廉政建设规定》。1995年,完善制定了《党员自查自纠制度》。1996年建立了《干部戒勉谈话制度》以及《小汽车购买、使用具体规定》和《干部承包租赁土地暂行规定》等。
  1998年,1、在原有基础上,重新建立和完善全场公开办事制度,并根据单位和行业特点,规范了公开办事制度的内容、具体措施,要求各单位设立公开办事专栏,建立公开办事档案。总之,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单位及部门的重大问题和可能发生干部滥用权力、以权谋私问题的工作环节等都应当公开。“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2、建立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登记簿。规定凡是领导干部子女结婚摆宴席、用小车以及到个体饭店就餐等,必须先到纪委请示、登记备案。3、明确党员、干部在“两节”期间严格执行纪律。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宴请、送礼。公务活动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超标准接待;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规定,不准搞突击花钱、提高财务开支标准和扩大开支,不准乱发奖金和实物;不准借节日之机给领导干部送钱、送礼等。4、聘请5名离退休干部担任党风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
  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经济活动不断增多的新形势下,在查办案件中,注意把握六个界限,坚持三看标准,认真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把握从实际出发用足用活上级政策与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界限;二是把握在改革探索中的失误同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的界限;三是把握正当行使管理职权同弄权勒卡的界限;四是把握经济活动中的正常交往同行贿受贿的界限;五是把握符合有关规定的正当收入同谋取私利中饱私囊的界限;六是把握队(厂)长、经理依法进行严格管理同打击报复的界限。三看是:一看前提是为公还是为私;二看其行为是主动还是被动;三看其错误的程度是一般性的问题还是严重违法违纪。两个关系是:一是严与宽的关系;二是查与帮的关系。全场98%以上的党员干部都能正确认识党风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放开手脚投身到改革中去。1992年农场贯彻中央 [1992]2号文件,纪委根据上级精神和农场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区分经济活动中违纪与非违纪界限的14条规定》,使上级精神在全场更具体地贯彻落实。
  1998年底,在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之际,纪委下发了《党员干部两节期间严格执行纪律的通知》,纪委书记发表电视讲话,告诫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
  1999年,农场纪委根据上年党风廉政建设经验,重新制订了《基层党支部目标考核内容和工作指标》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实行了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
  2000年,在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的同时,还实行了三项制度,一是建立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定凡单位党政主管领导如有婚丧嫁娶、房屋修建、装修、购房或搬迁等事项,均需填写报告单,报农场纪委审批备案;二是每季度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自查;三是领导干部收受礼品报告制度。
  四、立案查处
            1985~2000年间立案查处情况表
  表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