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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统战工作

第七节 统战工作


一、落实统战政策
  根据省委黑统发[1984]5号文件《关于建立党委统战部的通知》,“各大工矿企业党委,在原编制内建立统战部”的精神及管局党委的要求,农场于 1985年建立了党委统战部,与党委宣传部合署办公,宣传部长兼任统战部长,配一名副科级干部具体抓统战工作。2000年1月,统战工作归党委工作部管理。
  农场统战对象主要包括在农场的民主党派人士、政协委员、中级以上非党知识分子、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台胞、港澳台属、侨眷、归侨、少数民族等。至2000年末,农场统战对象中,尚有民主党派(九三学社)人士5人,有虎林市政协委员4人,黄埔同学会成员1人,中级以上非党知识分子42人,原国民党投诚起义人员43人,台属17户,港澳眷属14户,华侨眷属9户,少数民族 64户,184人。农场每年年初有“统战工作要点”布置,每年召开一次统战人员代表座谈会,每年要对重点统战对象进行一次慰问,要进行走访。从1994年起,农场建立了重点非党知识分子联系制度。公费为在农场的市政协委员每人订一份《北方时报》。
  根据中办发[1984]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党的统战政策,农场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1985年落实了45名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1986年颁发了“起义人员证书”。对需落实干部政策的人员,按照政策予以落实。十五队 1名起义投诚人员,原定“历史反革命”被判刑,后与原籍河南有关部门及司法机关联系,落实为起义投诚人员,纠正了错判,恢复为建国前老干部。对无辜株连亲属的,按党的政策予以纠正。十队1名原国民党傅作义和平起义人员,错定为“历史反革命”送兴凯湖农场教养,在北京当工人的妻子也被清出北京市。后本人落实了起义人员政策,妻子也落实成职工。
  农场对统战对象一是落实好政策,二是对他们中生活有困难的积极扶植,帮助脱贫。糖厂职工台胞潘茂胜,家中子女多,工资收入少,生活比较困难。1987年,农场帮助他2 000元资金发展家庭副业。女儿上大学有困难,农场推荐其女儿到少数民族优惠的学院去上学(本人是高山族)。1999年,为统战对象发放扶贫款3 000元,完成统战对象下岗再就业调查工作。
  1986年,管局党委授予农场为统战工作优异成绩单位。1997年农场统战部部长周保国和统战干事陈建华撰写的论文《统一战线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获总局第六届统战理论研究佳作奖。
  二、接待工作
  1985~2000年间,农场先后接待回国来场探亲者9人次。其中由美国来1人次;由台湾来8人次;安排去台湾探亲1人次;安排去台湾、香港定居2户9人。每次来探亲人员农场都安排专人接待。场有关领导接见,并到其亲属家看望本人,来去安排车辆接送站,要求就近旅游的,按规定给予安排。十五队孙立国父亲孙少亭从台湾来后,感到满意,要求在农场定居。农场根据本人在台孤身一人,年老无人照顾,其子孙立国愿意且有能力、有条件承担赡养的责任,情况属实,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农场同意来场定居,并上报审批。台属丁全敏在台湾的亲属1998年来访,农场认真做好接待工作,提供交通、生活上的方便,介绍垦区和农场情况,使客人满意而归。
  三、宗教管理
  1986年农场八队有1户信教人员,农场没有登记和管理。1996年统战部门进行了摸底调查和登记工作,信教总人数达23人。其中信基督教19人,信天主教4人。分布在农场三队、八队、十二队、十六队、二十队,这些信教人员大都是文化程度不高,年龄偏大,信教比较盲目。1997年再次调查,信教人员总数达44人。其中信基督教21人,信天主教23人。他们聚会点在教友家中,没有组织管理,没有教职人员,没有合法的经济收入。农场本着政治上团结、信仰上尊重的原则,依法对宗教活动进行管理、登记,积极引导信教人员在本单位为社会、为经济发展、为两个文明建设做贡献。1998年8月,按照黑垦办文[1998] 19号、牡垦办发[1998]20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整顿登记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制定措施,并分别到有宗教活动的三队、八队、十六队、二十队,在队党支部的配合下,组织信教人员学习宗教管理条例,并进行整顿登记,做好思想工作。对照文件,对不符合条件的5处活动聚会点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