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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队伍建设

第二节 队伍建设


一、干警基本状况
  1995年以前公安分局期间,干警33人。1996年改卫星派出所后,为24人。其中女性1人,中共党员14人,团员10人。经过学历培训提高,至2000年未有大学学历5人;大专学历13人;中专学历6人。具有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20人。干警中年龄最大56岁,最小的26岁,平均年龄34.7岁。24名干警中有一级警督1名;二级警督1名;三级警督6名;一级警司4名;二级警司11名;三级警司1名;1998年7月1日回归农垦后,重新设立八五○公安分局,定编24人。即干警22人,交警2人,其中一级警督1人,二级警督5人,三级警督8人,二级警司8人,三级警司2人。具有政工师职称4人,助理政工师9人,政工员12人。
  二、干警培训
  在编干警,除1人过去是政保人员外,其它人员都是从农场各条战线上调来的。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差,文化素质也需提高。1985年以来,除通过工作实践锻炼提高外,每年公安分局内都进行公安业务培训,自己办业务学习班,请农场有关人员讲法律,安排自己人备课讲业务。如讲如何做笔录、如何询问等。有关刑侦、技术性的问题,安排到总局、管局公安系统去学习,有时安排到省里去培训。1987年在红兴隆举办的“刑事技术人员资格培训班”,1988年省里“足迹动态学习班”,在八五六农场的“预审学习班”和管局的“现场绘图学习班”以及1992年管局“现场勘查学习班”,八五○公安分局10多人次参加了学习。
  为了提高文化素质,解决学历问题,22名干警先后参加了“北京人文”函授、黑龙江省警察学校、中国刑警学校、东北农学院、中央农广校等大中专院校学习,并获得毕业证书。
  三、干警纪律整顿
  纪律是保持干警战斗力的必要条件。1985年以来,在贯彻全国政法会议精神的同时,根据牡丹江农垦公安局的布置和要求,对干警队伍进行了思想作风、组织纪律方面的整顿,先后调出两名不适宜做公安工作的。十多年来,通过几次队伍整顿,干警们思想作风、政策观念、组织纪律性都得到提高和加强,解决了过去所谓的“四难作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刹住了过去曾出现过的刑讯逼供、打骂犯人的现象,杜绝了酗酒滋事等不良行为。干警们模范执法、为警清廉、勇于奉献的行为多了。干警们为群众办好事、见义勇为多次受到基层单位群众来信表扬,1991年9人10次拒收钱物1 200元和9条高档香烟。
            干警基本情况统计表(1985~2000年)
  表4—26



  续表4—26



  四、实行目标管理
  自1992年管局公安局实行目标管理,八五○农场公安分局连续3年被评为农场先进单位;10年被评为农场先进集体;3年被评为总局公安局文明分局;曾被管局、虎林评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1991年冬季“严打”成绩突出,农场党委及行政给公安分局记集体三等功1次。1997年春季“严打”,卫星派出所一举破获刑事案件19起,为农场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被鸡西市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1次。被虎林市委评为“学东莱先进集体”,被鸡西市委评为先进单位,被虎林市公安局评为年度先进单位。1993年辉崔派出所评为创建省级城镇文明所。周良臣记三等功1次,1987年任传举荣立管局三等功1次,1992年荣立总局三等功1次,1994年破疑案件相林祥、越永东各荣立管局三等功1次。
  1985~2000年间干警10多人分别受到总局、分局和虎林公安系统奖励,5人先后荣立总局、分局公安系统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