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消防队
第六节 消防队
农场消防队成立于1983年。编制6人,其中司机1人。经改装解放牌卡车1台做消防车用,负责人王连国。1985年消防队编制8人,由张正芳负责。1990年更新消防队员,农场成立招收合同制消防队员领导小组,安排招考事宜,将考核、考试成绩公布于众,成立新消防队。当时又购进1台新东风牌消防车,编制 10人,其中司机2人。1993年经农场批准,由张正芳、梁春明主持,淘汰了老解放车,改装1台解放141消防车。1994年巡警队与消防队合并,队长潘月彬。 1995年梁春明任队长。1996年1月1日公安划归虎林市公安局后,消防队由农场武装部领导,武装部杨云亭部长兼任消防队队长。1997年消防队归保卫科领导,保卫科长王振法兼任消防队长。1998年7月公安回归农垦,消防队重新归公安分局领导,消防队长王振法。1999年,消防队由李卫星负责。2000年消防队长任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