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文化市场一、文化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80年代以前,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农场只有教育科办的新华书店,职工个人还没有经营文化市场的观念。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到 90年代初,开始有人涉足文化市场。
1992年6月,第一批办证经营的有7户。项目有:舞厅、图书、音像、电子游戏、台球、书画等。后来不断有人陆续办证经营,1997年共有13户,1998年有12户,经营规模都不大,注册资金一般都在万元左右。1999年有12户,注册资金28.6万元。2000年有12户,注册资金达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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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娱乐等活动以商品形式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开始转变人们的消费观念,丰富了职工文化生活,也使部分下岗职工增加了再就业的机会。
二、文化市场管理
为了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农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于1995年下发文件,成立“八五○农场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农场党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分工主管宣传的副书记担任,委员为宣传部、公安局、教委、工商局、电视局等业务部门负责人。下设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设在宣传部。文化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宣传部负责。
农场首批文化市场稽查员有:李华森、刘汉勋、周保国、董洪德、许明丽、陈建华。1998年稽查员有:李红星、陈建华、周保国。1999年稽查员有:李红星、陈建华。2000年稽查员为陈建华。
农场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坚持贯彻“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认真开展了以下工作:(1)对申请开办文化娱乐场所的从业者进行审核,为具备经营条件的办理有关手续;(2)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文化市场管理条例,要求守法经营,遵守职业道德;(3)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抽查,规范文化市场经营行为;(4)按上级要求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使文化市场得以繁荣健康地发展。2000年,查封了两家非法经营博彩游戏机场所,收缴游戏台3台。
1996年1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在虎林地区进行区域经济一体化试验,农场文化市场交由虎林市文化局管理,到1998年7月此项试验停止,文化市场仍归农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