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加强经营管理、改革工资制度 实验农场建立后,党委召开三级干部(场、队、小队)会议,研究、分析历年亏损的原因,在总结大跃进以来正反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恢复、建立和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
农业生产加强了定额计划管理,推行了正规轮作制;实行机械化耕作管理制度;施肥、植保和良种繁育制度;农田基本建设,水利上贯彻以排为主;推行大豆、玉米苗耙和小麦分期收割及大面积割晒。
机务工作上加强各项管理制度,整顿机务队伍,贯彻岗位负责制,实行政治上机车,车组设政治组长;加强机务技术培训,正式颁发机车驾驶证,任命包车组长;实行机务管理标准化。
畜牧上,制定了生产措施,整顿了畜群,健全了畜牧组织,重点建设畜牧专业队;建立饲养基地;做好畜舍的基本建设工作;加强种畜管理,建立正常的繁殖制度,健全良种繁殖制度;饲养供应制度和防疫检疫制度;全面加强了畜牧工作的计划管理与技术管理。
在大跃进中被当作清规戒律废置不用的合理规章制度,也都予以恢复健全。
1963年,在包定奖的基础上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的工资制度。即以生产队为单位,除平时发基本工资外,年终从超计划利润和减亏部分中,提取20~30%的奖金,评比等级,发给个人。同年实行作业定额记分,年终按分计奖工分。1964年,中共中央下达了关于改进国营农场经营管理的五条批示,1965年,农垦部通过了“关于改革国营农场经营管理制度的规定(草案)”,即国营农场经营管理十六条。“五条”、“十六条”的实质就是:使国营农场改变过去照搬苏联和工业不合理制度的束缚,改变落后面貌,解放生产力,办中国式的国营农场。贯彻执行“五条”、“十六条”,是国营农场经营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
1965年,我场开始按“五条”、“十六”规定,实行两结合工资制。就是把原来的基本工资分成两部分,80%为作业工资,平时以定额记分,按分计酬,按月发给个人(群众称之为“铁饭碗”)。20%为产量工资,如年底亏损,产量工资就没有了;如年终超产,从盈利或减亏中提取20~40%奖金,并入平时所扣的20%基本工资为产量工资,按工分发给个人(群众称之为“胶皮饭碗”)。实行两结合工资的单位,家属和职工一样参加劳动,同样评工记分,同工同酬,大大增加了职工家庭的总收入。如试点的十队,当年全队平均收入增加工资的20%左右。对老弱病残职工也采取了保证措施,实行补助工分。两结合工资制把职工劳动报酬和劳动数量、质量联系起来,与生产成果联系起来,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
农场改二级制后,主要改变了核算制度。以前农场集中核算,生产队不设会计,只有核算员,负责发工资和零星报账。改制后,生产队设会计。负责队一级的全面核算,加强了基层生产单位的经济责任制,初步改变了“花钱向上要,浪费没人管,赔钱不知道”的不负责任状态。比吃大锅饭稍有进步。农场和队“分灶吃饭”,经济效益有了提高;但在资金管理上,还集中在农场管理,仍然是“大锅饭”,生产队用啥要啥,批准就花。
由于劳动管理的加强和经营管理的初步改善,职工积极性大大提高,使农场经济在恢复调整中得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