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恢复农场体制
第一节 恢复农场体制
1976年2月,黑龙江省农场总局成立。1977年3月,三十八团撤销,3月22日,正式恢复农场建制,定名为卫星农场,召开了农场成立的庆祝大会。卫星农场隶属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牡丹江管理局。6月22日,卫星农场召开了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总结了三十八团七年来的工作,总结了“四人帮”极左路线在我场造成的干扰破坏,和由此产生的经营管理上的许多弊病。大会提出了“高举红旗学大寨,深揭猛批“四人帮”,粮豆指标大发展,四年建成“大寨场”的口号。
卫星农场建立后,农场机关由部队编制的司政后机关恢复为科室,取消了“连队”名称,恢复农、牧生产队、工付业单位恢复厂矿车间。农场实行场队两级管理,两级核算。当时全场共有农牧生产队30个,工付业单位18个,全场人口1,7000多人,职工9,009名,耕地面积410,000亩。
1979年3月,为继承铁道兵部队首战荒原的光荣传统,上级决定恢复八五○农场,由于原二级制八五○农场(原来的三十六团)已在1975年撤散,经总局决定将卫星农场改为八五○农场,以示继承军垦传统。5月3日,根据省委(78)34号文件,经省,地总局党委决定撤销农场革委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场长分工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