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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企业整顿 体制改革

第七节 企业整顿 体制改革



  1984年,我场进行企业全面整顿,在整顿中进行了体制改革。年末建起了第一批家庭农场,在管理机构上成立了十大公司的经济实体,摆脱了建场几十年来农场奉行的苏联国营农场模式,打破了管理体制上的“大锅饭”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铁饭碗”,生产力进一步解放,农场经济趋向活跃。



  1979年1月,财政部、国家农垦局做出暂行规定:“从1979年到1985年,农垦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亏损不补,有利润自己发展生产,资金不足可以贷款的财务包干的办法”。2月23日,国务院批转《关于农垦企业实行财务包干的暂行规定》,总局根据中央精神制定公了《财务包干试行办法》。为使农场的财务包干制度取得实效,农场的基层生产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经济责任制,为此,国家农垦总局下发了《关于改革国营农场工资制度的方案》,肯定了农场现行的基本工资加奖励制度,做为一种经济责任制实行。1979年,省农场总局下发了龙农总<1979>69号文件,规定农场以队为单位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的办法,基本工资按月薪日计发给,奖励部分实行阶段作业奖和年终产量利润奖相结合。1979年4月,党中央工作会议提出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5月,省国营农场总局党委召开扩大会议,贯彻中央精神确立了“突出主体<种植业>,加强两翼(林牧副渔),充分发挥现有工副业作用,缩小长线,补短补缺,在调整中前进”的指导思想。1979年9月,省农场总局召开“国营农场场长会议”贯彻“八字”方针,提出垦区贯彻“八字”方针的任务。此后,我场认真贯彻执行总局提出的指导思想和方针任务,并从1980年起,实行财务包干和基本工资加奖励经济责任制度。上级对我场的财务包干指标一定五年不变,使农场在经营管理上获得了比以前大得多的权力,能够自主地支配利润包干结余,以扩大再生产和改善职工的文化福利设施,并能以丰补欠。这一制度的实行,发挥了上下两个积极性,但基本工资加奖励的办法,并没有打破“铁饭碗”,还须继续改革。
  1980年9月,中央下发了7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的通知》,总局根中央精神提出了《垦区1981年加强生产责任制与实行浮动工资制的试行办法》,要求务农牧场对基层生产单位实行“以队为单位,整体承包,统一核算,利润提成,亏损受罚的生产责任制”,要求“生产队对每个职工按不同业体分别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奖的浮动工资制”。1981年,我场按照以上办法试行,由于当年遭受了本地区有史以来的特大涝灾,各项责任制未能兑现。
  1982年,我场又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旱灾。1月,省农场总局在前两年推行责任制的基础上,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国营农场生产责任制若干问题的规定》,我场在抗灾中按以上规定实行了“联产计奖,浮动工资生产责任制”。对农牧生产队主要实行行业内的班组(车组)浮动工资承包责任制;对工副业,基建、水利单位实行超利润分成,或定额上交联产承包浮动工资责任制;对文教卫生单位继续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机关随全场实行浮动工资岗位责任制,费用包干。与贯彻落实各项责任制的同时,开始实行“经济合同”制,各种经济生产责任制都必须按所承包的形式,签定经济合同,明确合同双方应尽的权利,义务和奖惩办法。
  与实行经济生产责制相适应,农场成立了责任制办公室,分工一名农场领导主管。各基层生产单位建立了责任制领导小组和承包核算领导小组。农场建立了责任制检查制度,每年组织检查验收评比。
  浮动工资经济承包责任制的贯彻,对现行的等级工资制进行了改革,比基本工资加奖励又进了一步,虽然还未彻底打破“铁饭碗”,但已更大地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促使农业生产达到建场以来历史最高记录,职工平均收入大为提高。
  1981年,特大涝灾亏损900余万元,1982年,抗灾夺丰收,实行浮动工资经济责任制,一年扭亏为盈,盈利423万元,发奖金140多万元。由此至1984年,财务包干制和浮动工资承包责任制构成了我场经济责任制体系,进一步打破了经营管理上三十年不变的“大锅饭”。改变了上级统的过死、管的过细、束缚企业手脚的经营管理制度,从而提高了经济效益。



  1982年3月,垦区开始分批进行企业全面整顿,我场为第二批,于1980年7月起在全场六个科级单位、49个队级单位和机关进行整顿。整顿的原则是“精简、统一、效能和克服官僚主义”,整顿的指导思想是以改革的精神进行整顿,在整顿中进行改革,首先要把领导班子整顿好。在整顿中,学习了有关中央文件和三个条例,即《厂长工作条例》、《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基层党组织条例》,并学习了《职工守则》、《奖惩条例》等。通过学习,广大干部、职工对整顿企业加深理解,找到了影响经济效益的主要原因,认识到农场的经济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学习后对全场干部职工进行了测验,平均分数在90分以上。在基本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开始整顿领导班子,本着干部“四化”要求(即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对那些缺乏生气,没有战斗力,不能开创新局面的老班子、软班子、懒班子、散班子坚决调整。根据中央<1983>47号文件精神,调整了23个单位的领导班子;在17个领导班子中,新提升干部25人,更换领导职务30人,免职18人;在14个单位和机关进行了民意测验,民主推荐了部门领导和基层领导人;在制材厂试点民主选举了厂长。
  通过整顿,全场56个基层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有所降低。原来平均年龄40岁以下的班子有13个,整顿后达到18个;40—50岁的班子由原来的14个减少到10个。全场行政领导人员平均年龄由原来的44岁,降为41.8岁。在文化结构上,小学文化程度的由87人,减少为79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由原来的34人,增加为44人。整顿后加强了第三梯队的建设,1983年,送到各类大专院校学习的干部19人。1983年,全场退到三线的干部56人,退到二线的干部30人,农场成立了老干部办公室,管理二、三线干部工作。
  在全场机构调整中,首先对机关进行了调整。农场党委先后从四个编制方案中,集中群众意见确定了机关编制。整顿后机关编制为党群部门6个,行政职能部门18个,政社部门3个,经济实体公司4个。除经济实体外,27个部门中,20个列入行政编制,4个列入企业编制,政法武装单列编制。机关部门领导经过民主推荐,有9名同志被推荐担任了部门领导干部,有7名同志退到二线工作,新的部门领导平均年龄由原来的48.9岁降为46岁。
  在整顿中进行了“党员12条准则”的学习,评出优秀党支部7个,优秀党小组19个,优秀党员70名。1983年,分片集中轮训党员共1000多名,进行了党章教育。
  通过整顿更新了职工队伍,增加新职工621名,安排年老体弱的老工人162人退休。
  通过整顿使干部职工对实行党委集体领导,职工民主管理,场长行使指挥权加深了理解,使党政分工比较明确了;使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对领导班子和干部进行了民主考核;基层生产单位对管理工作人员和班组长进行了选举。
  1983年,进行了7个多月的整顿工作,为经济体制全面改革打下了基础。



  1982年,在推行经济责任制的基础上,1983年,继续实行浮动工资经济承包责任制。1982年11月,根据国务院<81>10号文件和总局、管局有关文件精神,农场下达了场发<1982,136号文件《关于1983年经济责任制草案的通知》,这一草案是对1982年责任制的修改、补充和完善。草案进一步阐明经济责任制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使责、权、利紧密结合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规定实行责任制必须做到“六统一”,即在计划管理、资金管理、供销、内部作价。内部考核、奖惩办法六个方面的统一,统一于农场的财务计划指导之下。使每个职工的经济利益同单位和农场效益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
  1983年,牡丹江管理局向我场下达了年度生产财务计划和五项经济技术考核指标,即种植面积指标、粮豆总产量指标、玉米种植面积指标、植树造林指标和利润指标。据此,农场制订了1983年生产财务计划,下达了生产任务和十二项经济技术指标,按不同的生产经营情况分别落实到基层生产单位。各单位将农场下达的生产经营项目、任务量和经济技术指标,根据不同行业、设备、技术和人员状况按“五统一”(即计划、管理、产品处理、核算、分配五方面的统一)落实到“四专”,即专业队、专业组、专业户、专业工,实行四专一联(联利、联产)。“四专”按不同工种、岗位、劳力、技术状况将承包的生产任务,指标分片包干,一包到底,定额记分,按分计酬,最后落实到人头。
  与贯彻责任制相适应,农场从机关到生产队建立起经济核算体系。场长直接领导财务管理成本核算,副场长分别负责产品管理和物资管理,通过计财科和经销公司、物资公司统管全场;各基层生产单位以会计、统计为核心,加强了经济核算领导小组,全场凡是有财务活动的单位都配备了担任会计的工作人员共201人。
  在1982年建立的“经济合同”制基础上,1983年建立了“生产经营专业承包经济合同书”制度。
  1983年,农场建立了政策研究室,主要研究贯彻经济责任制和各项改革工作。
  1983年,全场除文教、卫生单位和场办幼儿园所继续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外,其他单位都实行浮动工资经济承包责任制。浮动金额:工资32元以上部分级差保留,按月薪日计发放,32元的20%浮动,80%作为作业工资。阶段奖按元月份实际浮动工资人数每人30元予投;所提阶段奖金中,6元留农场做为场长奖励基金,其余部分年初一次核给单位。年终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指标有奖时,先扣除阶段奖,若未完成承包指标无奖时,年终从按比例扣减剩余的浮动工资中扣回阶段奖,直至扣完浮动工资为止,不予返还的浮动工资,作利润处理。年终以计财科审定的决算为准,完成或超额完成下达的各项承包指标时,浮动工资如数返还单位,单位返还个人;完不成各项指标或者发生大亏损时,按比例扣浮动工资。
  因受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事故所不能抗拒而减产30%以上时,根据情况决定。
  农场对机关实行浮动工资岗位责任制,以全场生产单位职工平均分配为基数,其奖金随着完成全场财务计划而浮动,机关人员平均分配奖金最多不能超过农林牧单位人均奖金额。机关对所属凡是有收入的小单位,均实行财务包干,定额上交,自负盈亏的办法。
  1983年,全场参加承包的人数达8257人。在农牧生产队中有13个队实行农机联合承包,17个队实行单独承包。承包的专业组211个,专业户38个,专业3267人。分离剩余劳力56人,分别从事多种经营项目。种植业中玉米实行统种分管承包,有11个队258户承包到户。
  通过整顿和进一步贯彻经济责任制,1983年,农场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生产财务计划,产品的数量、质量,均超过农场历史水平。
  1983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4,288.2万元,消耗成本比1982年降低3%,利润比建场以来最好年份1980年又提高了8.4%,产值利润率13.3%,比1982年增长1.1%,经营利润总额534万元,比1982年增长20%,企业全员人均创利润570元,比1982年增长14%。粮豆单产比1982年增长48.7%,总产值增长63.3%。工业总产值达到1392.6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32%,完成了全年计划的103.2%,比1982年增长47.8%,八种主要产品均超额完成了计划指标,其他各项产品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1983年,盈利426.4万元,发奖金180万元。



  1983年,我场六灾并发,灾情造成的损失仅次于特大涝灾的1981年。在严重困难的形势下,农场的改革进入了第三个年头。
  从1982年以来,在实行责任制中,尽管还有着许多亟待改进和需要完善之处,也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怀疑和阻力,但基本上打破了“铁饭碗”,掀了“大锅饭”;广大干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高涨,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1984年,继续实行浮动工资经济承包责任制,农场对基层生产单位的管理,由按比例提交利润改为按产值利润率交利,按资金占用率交费(即交固定资金折旧费和流动资金占用费)。要求在制定承包指标时,要体现出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在承包时达到包全、包满、包严、包细,从上到下,一包到底,不留死角。在分配上,保留工资级别,实行工资全额浮动。
  1984年,取消了原来的工资支付方法,实行平时予借工资80%,做为予借生活费,年末有利润时,按工分兑现职工个人分配额,亏损时则按职工少发应得基本工资与亏损总数的比例计算,倒挂到个人账户。
  生产队(厂)仍实行多种形式的联产、联利、承包责任制,文教卫生系统仍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承包时间3—5年不变。
  一部分单位和机关所属小单位,平时实行浮动工资,年终从计划经营利润部分,提取职工个人分配。
  对年老病残的职工采取因人而宜,量力而包,包保结合,多得不扣,少得不补的办法。在实行各种分配办法时,各级承包单位都要兼顾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平常的说法就是“交够国家的,留足企业的剩下全是自己的”。
  1984年,根据总局人员编制规定我场应编人数10922人,按照总局下达的定员标准,为提高劳动生产率对各类人员进行了定编。定编后编余人员940余人, (称分离出人员),安排了新的生产门路,首先鼓励进行开发性承包。
  通过改革、整顿、贯彻责任制,产业结构调整,把我场自然、地理、能源人力的各种资源的潜力进一步挖掘出来。
  1984年,虽然六灾并发使农业生产损失严重,使责任制的贯彻也受到挫折,但农场的改革没有停步,在困难中继续其历史行程。



  1984年7月,农场根据总局召开的管理局长会议和场长会议精神,下达了场发<1984>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搞好农场改革的意见》,成立了全场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王文彬,副组长熊瑞华、郑小勇、戴明德,下设改革办公室。7月20日至25日,分别召开了农牧生产队和工副业生产单位两个战线的会议,决定并宣布了农场经济体制全面改革开始。
  根据总局精神,农场的经济体制改革就是:“确定以兴办家庭农场为中心的全面经济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为目标,在保证粮食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农业要由单纯的种植业向种、养、加转化,养殖业、加工业要由单纯的附属业向独立产业转化,狠抓所有制结构和大力发展工、林、牧、副、渔、建筑、运输和商业,要在本世纪末成为具有现代化生产体系,良好的生态体系,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联合经营,为国家提供多品种,大批量的商品生产基地”。
  在两个战线会议上,根据总局精神,形成了我场改革内容、方法、步骤,即“必须坚持全面地,坚决地,有秩序地改革”,指导思想是:“肃‘左’,放权,承包,经商”八个字,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1)改革农场的产业结构,达到:以农为主,农林牧并举,发展多种经营,发展加工业,搞好深加工,细加工,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开扩新产品,搞好内外联营,发展商品经济,使国营农场成为真正的农工商综合经营的整体。
  (2)改革农场的经济管理体制。通过简政放权,农场各级管理部门和机构,由行政指挥的“生产型”,转变到组织协调,指挥、服务的“经营型”轨道上来;改变管理部门的职责不清,权限不明,机构臃肿,层次重叠,效率不高的弊端。
  (3)改革分战线归口进行,全场以兴办家庭农场为突破口带动其它方向的改革。
  在分行业、分战线改革的基础上,强化个体、集体经济的领导,加速发展农场的多种经济,力求达到经济层次、经济结构、管理体制、上层建筑、逐步地相应地全面改革。
  (4)扩权、松绑。对基层单位原则上是把大的方面管好,小的方面放开经营,主要是指:生产经营权、物资支配权、产品销售权、干部任免权、人事处理权、职工奖惩权。
  改革的步骤、办法是看准一项改一项,改一项成功一项,争取早改早主动,早起步,各项改革力争同时进行。
  在1984年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实施全面体制改革。



  1984年9月,农场向各农牧生产队派出30个调查组共60名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宣讲四个文件即:《加快农垦企业改革的意见》,《积极发展和办好职工家庭农场》、《八五○农场职工家庭农场章程》、《八五○农场职工家庭农场章程细则》。同时将原生产队建制改组成“生产服务管理站”,通过民意测验农场批准产生了管理站领导班子,为在秋收的同时兴办家庭农场奠定了基础。
  1984年10月9日,农场机关将原科室改组成五办、一处(政治处)、一委(团委)、一会(工会)和十大公司经济实体。改组后机关由146人缩编为58人。
  秋收中农场派出三个工作组抓试点,一个月后,在全场铺开建立家庭农场。12月15日在全场落实。从1984年末起,八五○农场以新的生产组织系统进行冬季生产活动。12月14日,对全场134个掌握农机具的大型家庭农场场长,进行了第一次培训。
  1984年11月建成的家庭农场情况如下:(1)大型职工家庭农场(联户场):共134个,参加的职工1474人,占用土地294800亩,拥有配套农具,绝大部分是单机(一台中型机车、一台小型车、一台康拜因)。
  (2)中、小型家庭农场:主要指单户场,共325户(场),参加的职工1160人(其中单身职工384人)。占用土地92,800亩,由农机专业户或大型家庭农场代耕。
  (3)专业户:水稻专业户97户,参加的职工241人,占用土地12,050亩;蔬菜专业户33户116人,土地3,430亩;奶牛专业户235户413人,奶牛822头;奶牛专业组3个75人,奶牛75头;养鸡41户62人,鸡10万余只;养猪27户122人,有母猪400余头;养鱼13户17人,养羊1户4人,羊200只;养鹿1户5人,鹿100多只;另外从事各种副业的职工110人。
  (4)全场站内设立的服务单位,农业技术服务所29个直属农场技术服务中心;场院收购所73个直属农场经销公司;物资代销店29个,直属农场物资公司;个体办商店20个,食堂专业户20个,托儿所专业户29人,机务后勤和喷灌机手64人,管理站干部和工作人员共115人,以上这些人员部属农场领导。务农牧站内的小学教师和卫生人员都由农场教育科,卫生科安排。另有老弱病残和在外学习的100多人未参加承包。
  全场29个农牧单位共4452人,1984年冬,在新的承包体制中,开始了1985年的春耕准备工作。



  1984年11月13日,农场召开了工、交等系统的改革会议,形成农场<1984>83号文件,《工、付、交、商、电、基建、水利改革试行方案》,共30条。文件规定以上各业放开经营其形式是“全民所有,集体经营,定额上交,厂长承包,工资全额浮动,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内部实行厂长(经理)责任制。由过去企业供给资金,改为有偿供给资金或自筹资金;由过去物资包干供给,改为商品化;由过去福利包下来,改为自办自负;房屋由供给制改为商品化;人事管理由上级调动改为招聘制或选举制;全场除糖厂外其它155个单位放开经营。具体情况如下:
  (1)专业公司内基地和车间放开经营的共59个,参加的职工1730人。
  (2)从事修理、运输、服务行业实行个人承包的26人。实行班组承包的85个共550人。
  (3)农场科技服务中心办一个家庭农场11人,并办起8个专业户共20人
  (4)从事多种经营分离出的人员330人。
  工副业等系统的改革于1984年12月底落实。



  农场<1984>87号文件,公布了《全场卫生战线改革实施方案》。基本原则是:“科院合并,农场任命卫生科长兼任院长责任制。由院长“组阁”,按定编定员实行任聘制”。方案规定:“医院视为经营企业单位,实行经费包干,基层单位按定员人数与卫生科签定业务合同,完成业务指标,发给本人基本工资50元以下部分的70%,其余30%由收入医疗费中盈利部分解决,多余部分作为个人奖金收入。
  教育系统实行校长责任制,教师招聘制和经费包干制。并将原各队小学改为集中办学以提高教学质量,降低教学费用。计划于1985年1月份完成全场集中办学的任务。
  1984年冬,八五○农场经济体制全面改革顺利落实,揭开了建场历史上新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