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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机构沿革

第十五章 农机

第一节 组织机构沿革



  1955年,农场由生产科兼管机务工作,有机务技术员2人(吴庆丰和萨音格勒)。总场下设一个直属拖拉机队,队长任务则,付队长王永福,机务队都是当时从警卫队中抽出经短期培训的复员战士。
  1956年,总场设机务科,二、三大队均有拖拉机队。
  1957年,大队改为分场,分场取消机耕队,机车固定到有开荒任务的生产队。分场设生产组(股),农业、机务一起办公,分场配机务技术员2—3人。队设机务付队长或机务技术员。
  1958年,总场设机电科,科长杨伦。
  1959年8月,总场修配厂车间主任闫海宽升任五分场机务付场长,生产队设机务付队长,油料员,车上设包车组长。
  1960年4月6日,总场成立开荒指挥部,同时又成立开荒大队,由五分场付场长杨振义任大队长,赴内蒙、河北、湖北等省支援开荒。
  1959—1962年,总场设机务科,但业务范围与原来基本相同。由柏华付场长兼科长。杨臣为付科长。
  1962年,农场由三级制改为二级制后,机务组织机构基本未变.
  1968年,兵团时期撤销机务科,农机工作由生产股管理,下设两名机务参谋。
  1972年春,三十八团成立机务办公室,直到1978年又才改为机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