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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机构沿革

第二十章 基本建设

第一节 组织机构沿革



  1955年,总场设基建科。科长杨继英。下设基建队,主要劳力是劳改队队员。
  1958年4月,总场机关设建设科,并成立基建公司。1959年6月,总场成立基建大队,下设3个基建队,1个砖瓦厂(即现砖瓦二厂前身)。
  1959年11月29日,八五○农场五分场成立卫星城建设指挥部,下设两个施工队,一个烧砖队,当时农场负责基建单位的是指挥部。为了进一步落实农垦部对卫星城建设的要求,加强领导与施工组织,
  1960年成立六○八工区,负责卫星城与志愿屯畜牧点的建设。工区总指挥周道仁,党委书记郭崇华。
  1960年基建下马,六○八工区(原八五○农场总场基建大队撤走)施工队人员减少,改为基建大队,后为基建队。负责1960年度已开工而未完工项目的结尾工程。
  1963年,农场改为二级制,原八五○农场五分场改为农垦部实验农场,基本建设由工业科下设专人负责。付科长苏广恒。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成立革命委员会后,基本建设由付场长庞宝锁负责。
  1968年组建兵团后,由营房股主管营房建设,一直到1977年,其间曾与计划股多次和分。
  1977年恢复农场建制,一直至今,下设基建队1—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