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物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章 物资管理
第二节 物资管理制度
1955年至1958年建场初期,生产规模较小,基层单位也少,当时在物资管理上采取统一设库,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的方法。基层生产队不设仓库。基本上是用什么到农场仓库领什么,用多少领多少。1962年以后,根据牡丹江农垦局颁发的“国营农场财务管理条例”和1963年东北农垦总局下发的“财务工作的有关规定”,及学习兄弟农场的物资管理经验。我场物资供应的计划管理才逐步纳入轨道,制定了物资计划供应的管理条例,条例中规定:
(一)物资供应计划的编制
1、计划要以生产建设任务、技术措施、物资实际消耗、现有库存为依据,会同有关部门编报,在订计划时,要留有充分余地和厉行节约的精神,反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大计划。计划要求准确、及时、可靠。上报前应经财务部门核审,呈场长批准,各基层单位要按场有关规定,编造计划,经财务部门核审,场长批准后,送交物资部门。
2、计划外所急需物资,报请财务部门审核呈场长批准后,才能给予安排进货。
(二)物资的采购
1、应以批准的年度物资供应计划为依据,在季度开始前,物资部门根据年度计划结合当季生产情况,制定季度分月采购计划,计划外急需物资,由需要单位填报购货清单,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给予采购。
2、物资采购工作一律由物资部门统一办理,其它部门无权自行采购。如有特殊情况,须由物资部门提请有关部门配合或委托他人,方可采购。凡未列入计划,又未经批准而购进物资,其购货款及旅差费均不予报销,由自行采购单位或个人自付。
3、采购员在外采购时,必须根据采购计划所列名称、规格、数量进行采购,如购回物资与计划的规格数量不符,或数量超过计划而造成积压损失和影响生产时,采购人员要负全部责任。
(三)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和盘点。
1、验收:仓库保管员对进库物资凭发票或装箱单由二人以上验收,有关物资质量和技术性的问题,应会同商检和技术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工作要保证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映,以便查询,对原包装破损物资应填报损单,由主管业务人员批准后,验收完毕,将验收单一份附发票(或托收)一并交财务记账。
2、保管:对于验收已毕的物资,应按物资的类别、品种、规格、理化性能,分别保管。分别摆放在货架、柜厨上,并贴挂料签,固定货位摆放整齐,账物相符。对不能入库的大宗物资,要堆码苫垫好。定期检查保养晾晒,以防发霉变质。对于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单独妥善保管。
3、发放,领料单位凭出库凭证或提货单,到仓库自提,保管员发料时必须坚持“先进先出”和“散装先发”的原则,准确无误地将物资发给领料人员,当面点清过后概不予查找。
4、盘点:以每年12月25日为截止日期进行全面彻底盘点造表,盘点时发现物资盘盈或盘亏,应说明原因报单位主管领导处理。
(四)物资实际单位的组成
我场物资单位从建场至今,一直使用场内计划单价,对外处理物资时,以物资的实际价格加管理费的方法结算。 (五)物资工作人员要相对稳定。
如保管员在短期内离库时,须经物资部门的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予以代替,一般不办理交接手续,若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点清所管物资,待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库。
1975年后,物资部门的计划供应在管理上更加完善。农场物资部门,制定了一整套各级物资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其中总则中规定:各级物资工作人员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努力学习政治、业务,尽快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纪律性,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物资政策。要廉洁奉公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投机倒把等不法行为。并要求各级物资工作人员,热爱本职工作,树立干一行,专一行的革命精神。面向生产,面向基层,面向连队,争当农场生产建设中的好后勤。
在物资管理上还规定了交旧领新制度。提倡修旧利废,有旧不用新的精神,采取以长补短,以大改小,拼凑改装,换位再用等方法,尽量做到物尽其用。
在油料管理上:
切实加强储油设备及工具的管理,配备必要的防火装置。油库四周架设铁丝网,挖排水沟,库围要绿化植树,地面铺砂。为防止火灾发生,取消空中电线,埋设地下电缆。
1、油罐布局要合理,外表要涂防腐油及反光剂,以减少自然蒸发,罐内设取油浮子,缓冲卸油装置。罐盖有防尘垫,罐口有防尘罩,用后加锁,油罐要求每年清洗一次,清洗前 2—3天,将油放尽,开盖蒸发。进罐清洗应二人以上,必须戴口罩和安全帽。
2、油库作业时,必须采取缓冲,沉淀过滤,浮子取油,密封加油的方法。主燃油沉淀时间在48小时以上,各种付油要按品种分别保管,加油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人为的跑、混油事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用油单位应按月上报储油计划。主油由物资部门按使用情况派车送发,付油由使用单位自提。要大力推广节油法,坚持废油回收制度,搞好废油再生,严格执行油料出入库制度,坚决杜绝漏、洒、混、变质等浪费现象。
在1979年以前,物资科的对外往来账及现金账目,均由财务部门受理,由于这种结算方法,延长了托收,往返于财务与仓库之间。对于一些差错,不能按规定时间及时查询,1976年以后,由物资科另立账户,单独对外结算。
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加之历史上的种种原因,所造成的部分物资长期积压,使流动资金减少,银行贷款增多,全场库存储备超出,为改变和扭转这种局势,场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做出决定。在全场范围内,搞一次清仓库,压缩全场库存,把一些积压多年的物资,能削价的削价,能报废的报废,使死物变活。在此基础上,农场财务和物资部门决定:1980年起,实行全场各单位用材料票领料的制度,制度中规定:“根据连队实际库存和全年生产需要,发给连队一定数额的材料票,使用材料票如同现金一样管理,连队使用材料票领料,节余有奖,超出限额的材料票交8%的占用金”。这样对一些单位盲目领料,扩大库存的现象,起到了一定的限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