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职工构成
第四节 职工构成
建场初期,有职工将近五百人,其中主要成员是虎林县示范农场并入和在本县招收的农民,约占比例90%,铁道兵八五○部农场三大队的转业复员军人的人数占第二位,比例在25%左右,还有数量不多的一部分就业职工除此外,有1,500多名劳改犯人,主要是山东河南与本县的一些判刑在押改造犯人。1957年,经农垦部介绍接受了六十四名四川青年。1958年2月至5月的三个月里,国家动员下放来我场3,000多人民解放军复转官兵,其中少尉以上干部有2,000多名,复员老战士800多人,以及一部分随军工薪人员。1959年秋,又接受安置山东支边青年800多人,1960至1963年的四年间,由于灾荒的影响,拥进了大量山东、河南与辽宁的探亲串友人员(当时叫盲流),其中丹东所属的东沟、庄河等县居多,当时在上级的允许下,落户安置了近600多人,后来随着政审合格,表现较好的,都转为农场正式工人。1963年9月,根据农垦部的指示,接受安置了北京市101名社会青年。1964年,接受安置了北京市未升上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143人,从1968到1975年的八年,共接受安置了北京、上海、天津、宁波、哈尔滨、牡丹江和鸡西等市知识青年3,009人,1966年到1982年的十二年间,共安排农场职工子女就业2,924人。从进场人员看,我场初建时期的主要成份是本地农民和一些转业复员的铁道兵指战员,五十年代后期人民解放军下放来场的官兵是农场的中坚力量,六十年代中期投亲靠友来场人员在全场1,900多名职工队伍内占了四分之一还强的比重,七十年代前期城市知识青年在职工总数不足5,000人的队伍内保持着强大的优势。八十年代初就业的职工子女是职工队伍最有生气的成份,虽然随着农场生产建设的发展,农场人员成份也随时变化,但总的趋势是转业复员军人始终是农场成员中的主要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