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商业网点分布情况
第二节 商业网点分布情况
1956年6月,总场成立供销合作总社,属供销科管理,主任翟兴武,商店门市部设在虎林县银行后文化馆旁边。场部搬到西岗后只在那里建烟酒食品门市部。
1957年,各分场成立供销商店,五分场的商店设在辉崔。主任林树彬,有3名营业员,1名会计,1名出纳。另有一分店在爱民村。1957年下半年,一、二、三分场和云山畜牧场也建立分店门市部。总场商店在西岗增设粮店,并把被服厂合并到商店,还增设照像服务部,废品收购站等。
1958年,商店总店设立批发部。
1959年,在林煤场增设分店门市部。场社合并时又在太和、宝东、湖北等公社接受管理了原来的供销商店.这些商店在场社分家后,仍归县联社领导。
1958—1961年农场商店与县社合并两次后,又分开。
1961年,总场成立商业科,科长翟兴武。次年,商业科和商店批发部一起办公。
1963年改为二级制后,五分场分店即改为农垦部实验农场商店,该店于1960年下半年随场部搬到红星村,辉崔改为分场的分店。当时总店1个,分店2个(辉崔、爱民),代销店10个(一、二、四、五、六、七、十、三八队、种猪队、奶牛队)。场社合并时增加2个分店(富国和湖北)。
商店原在辉崔开一个饭馆,1960年时,交给副业连经营;同时在奶牛队(现八队)处也开设一个小饭馆,主要是抓收入。另外,在四队,卫星城也开设小饭馆。农场为了抓收入,还在密山西“四七五”军工厂开设高级饭馆,共经营8个多月,收入10多万元,盈利约几万元,于1961年3月撤回。
1969年,商店又增加照像行业,是由科研站移交过来的。又在四队建一个分店。总店新设修表和收音机修理部。
1971年增设粮店。
1972年成立收购站,站长刘庭波,编制3人。主要收购农副产品,1974年3月与商店合并。
1975年,三十六团部分连队并入三十八团,商店又增加九队、二十四队两个分店。有些边远连队成立代销店,基本形成商业供应网。
1980年4月15日,收购站与商店分开,单成系统,由陈水生任支书兼站长。
1981年9月1日,农场服务公司又开办了一个综合商店,是第一个集体所有制商店,主要经办食品、烟酒、小百货和部分文化用品,到1981年底,四个月里销售额22,629.38元,每人日均收入1.56元;1982年销售额10,622.28元,人均日收入1.8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