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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实行岗位责任制,创建“文明医院”。

第九节 实行岗位责任制,创建“文明医院”。



  1982年,医院开始实行联奖岗位责任制,对全院人员“三考”:考勤、考绩、考德,“三考”与全年奖金挂勾。同时认真贯彻黑龙江省医院管理的规定,加强了医院标准化建设,开展了创建文明医院活动,医疗质量,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各项主要指标达到了上级卫生行政机关的要求,保持了一定的水平,连续三年被牡丹江管理局授予“文明医院”称号,三年评比都名列管局前茅。1983年,又评为省农场总局文明医院和先进集体。
         1981—1984年医疗质量和工作效率情况表
                           (卫生表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