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述
第四十八章 二级制八五○农场(三十八团)史略
第一节 概述
二级制八五○农场(三十六团),是在原三级制八五○总场的二、三、四分场基础上,于1963年改制组建,建场初期的场域位置:东与八五四农场接壤,北与云山农场相连。南同太和、宝东公社为邻,并与青山农场隔穆棱河相望,西以穆棱一干渠和实验农场定界。土地面积为520平方公里,场部设在虎林县城以西三公里处的西岗,下设17个生产队和6个工付业单位 (参看三十六团,原二级制八五○农场场图)。总人口5814人。其中职工2175人。耕地面积106006亩。主要作物为小麦、大豆和玉米。1969年组建兵团,八五○农场改称三十六团,隶属黑龙江省生产建设兵团四师。在兵团时期的建团方针是“政治建军,屯垦戍边”,强调部队要成为能文能武、亦兵亦农、劳武结合的队伍,因此团的主要领导均由现役军人任职,机关的科室也按部队建制编设: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三大部门。生产队称连,从团、连、排、班到职工的职称均沿用部队称谓。
1974年耕地面积达到255389亩,总人口为12172人,其中职工4853人,从人员到耕地面积在12年间均增加了一倍,但也是走了一条曲折前进的道路。
1975年,四师、兵团、省三级党委决定撤销三十六团。经过几个月的传达教育和师党委的积极工作后,于1976年5月11日在西岗正式召开了三十六团连以上干部和接收单位(三十三、三十八、三十九团)的领导参加的交接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