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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沿革

第二节 沿革



  1956年7月始建本场,命名:黑龙江省铁道兵八五O四农场,下设分场。生产队,实施开发建设。隶属黑龙江省铁道兵农垦局(后改称牡丹江农垦局).政权工作归黑龙江省虎林县人民政府领导。
  同年10月30日,根据铁道兵农垦局指示,场名改称黑龙江省八五四农场。
  1958年11月20日虎林、饶河两县合并,并与铁道兵农垦局实行局县合一。本场政权工作属局(县)领导,直到1964年10月1日虎饶两县分开,又复归虎林县管辖。
  1963年1月17日,在贯彻中央国民经济调整方针中,本场分为“八五四农场”、“皖峰农场”两个农场,隶属东北农垦总局虎林分局所辖。并由三级制(农场、分场、生产队),改为两级制(农场、生产队)。同年11月24日上级决定两场合并,仍称国营八五四农场。
  1969年3月9日,根据毛泽东主席“6.18”批示,本场正式组建为三十三团,隶属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领导,编入解放军序列。团机关设司、政、后三大部,下设股。股以上领导均由现役军人担任。原生产队改称连队。仍实行两级管理两级核算。
  1977年3月19日,撤销三十三团改称农场,命名迎春农场,仍实行两级制。隶属黑龙省国营农场总局牡丹江国营农场管理局领导。为继承复转官兵艰苦创业的光荣传统,1979年2月6日经上级批准仍称黑龙江省八五四农场。同年4月再次实行三级制(农场、分场、生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