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口、民族第一节 人口 1956年建场初,本场计有人口350户,2000人。其中铁道兵复转官兵1700人。在党的号召下,1958年大批转业官兵转战农场,1959年又有山东支边青年来场参加开发建设,随迁家属也陆续在本场安了家。根据上级指示,又为一批投亲串友人员落户安置了工作。到1960年本场人口出现第一次高峰,计有4328户,17520人。之后,由于三年自然灾害影响,部分职工及盲流人员退场、自动离场的较多,加之国家大批从本场外调干部和工人,人口逐渐下降,到1964年本场计有1980户,9546人。1966年以后,大批城市知识青年陆续来场,人口逐年回升,到1969年全场计有2351户,15079人。1975年至1978年,由于城市知识青年大批返城,根据生产发展需要,上级指示,本场照顾一批职工亲属落户安置工作,本场人口。出现了第二个高峰,计有3598户,20139人。
建场初期,未婚青年居多,人口自然增长不大。到1964年以后,人口出生激增;年均出生550人左右,从1969年后,通过宣传计划生育,逐步落实措施,人口自然增长率逐渐下降,降到年约出生200人左右,1982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7.54‰。
根据1982年7月1日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本场计有总户数4412户,总人口l9716人。其中男性10159人,占总人口的51.5%,女性9557人,占总人口的48.5%。性别比例为(女:100)106.3%。 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达17.5人。
人口分布如下:
文化程度:大学毕业71人,大学肄业或在校18人,高中3099人,初中6292人,小学6291人,不识字或识字很少计2550人,五岁以下幼儿1395人。
年龄构成:
注:年龄构成数据系1984年初,本场计划生育办公室统计。
职业情况
1982年末,本场在业职工10020人,退离休工人730名,从事集体经济生产人员1078名,个体手工业者14名,住校学生5077名,学令前儿童1871名,家属92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