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通讯电力专业单位
第五节 通讯电力专业单位
由于通讯和电力在建场后的前15年发展较慢,并且普及率较差,农场对通讯电力的业务领导是由其它部门和单位兼管的。
一、通讯
1956~1969年十三年间,负责通讯的专业单位,除1958年设有电话架线队外,其它年份都为电话班。通讯线路的架设勘测设计,由基建科负责。党团行政领导归机关支部。1969~ 1976年组建警通排,另设通讯班负责徒步和骑马通信。1970年~1976年团设通信股加强通信事业的领导。恢复农场后,场设通讯电力科,通讯电力一口管理。1978~1979年本场成立通讯电力队,和通电科为一个支部,财务归行政办公室管理。1980年通讯电力队撤销,电话班业务归通电科,财务和党团行政生活和机关支部在一起。1982年成立通讯电力管理站。站设党支部,党团行政生活、财务等全部由站统一管理。通讯建设费用由通电科掌握,工资及小修费农场按每人一年1200元拨给通电站包干使用。
二、电力
1957年8月由机务科领导,电修组李家模等同志负责,组织安装本场第一台发电机,并开始供电。同年11月修配厂成立,发电站作为一个班组归修配厂领导。1958年11月份孙玉山任发电站副站长,后为站长。发电站相当修配厂车间一级单位归修配厂领导,一直到1964年。
1963年底两场合并,至1973年,电站作为一个班为本场机关一个直属单位,业务上归基建科、计划建设股领导,党团行政生活归机关支部,财务不作核算,费用直接列决。1973年李家模任命为电站站长,下设三个班。1976年电站配会计赵彦秋,开始独立核算。1977年兵团撤销恢复农场后,成立通讯电力科统一领导全场通讯电力工作。1978年本场成立通讯电力队,配队长,政指。通讯电力队和通电科,公路站成立一个党支部。通讯电力队只管理电力费用,通讯人员工资及费用仍归机关办公室管理。1979年公路站单独成立党支部,通电科与通电队为一个支部。1976~1979年四年间本场没有对电站(通电队)下达经济费用指标。1980年电话班与通电队分开,党团行政生活归机关支部,电站独立为一个支部,配站长、政指,本场开始下达经济盈亏指标。1982年电站与电话班再次合并成立本场通讯电力管理站为队级单位,独立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