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劳动保险 一、劳保品发放
建场初期,参照劳保条例,对职工实行公费医疗。1975年本场成立工会,职工享受劳动保险待遇,包括生老病死和探亲待遇。从建场到1959年劳动保护只机务工人享受单工作服和线手套。1959年以后到1974年,全场有22个工种享受13个品种的劳动保护用品。1974年到1977年,全场有48个工种享受17个不同品种的劳动保护用品。1978年,本场开始执行黑龙江省劳动局关于劳保用品的发放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增加到29种。1979年,本场开始给机务工人发放皮大衣和大头鞋。1981年6月,本场开始给农工发放单工作服(两年一套)和棉胶鞋,机关干部发放单工作服(五年一套)。从1981年开始执行农业,各行业不同工种,商业、轻工、煤炭、粮食、气象等七个系统688个工种的标准,基本上实现了全体职工在劳动作业时都有劳动保护。
二、安全生产与事故
建场以来,场党委对安全工作比较重视,主管领导亲自抓安全生产,但事故仍然不断发生。1956年到1975年间,本场发生严重伤亡事故15起,死亡15人。1976年到1978年之间发生严重伤亡事故5起,死亡6人。特别是1979年11月17日,十二队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保养间着火,在救火中死亡二人,烧成重伤7人,轻伤5人,损失价值12000元。党委专门召开了安全工作会议,在总结教训的基础上,1979年,本场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张双田任主任,副场长王敏林任副主任,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制定了强有力的安全防事故措施,建立了明确的责任制。张场长对安全工作抓得紧,抓得狠,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遇到违章作业的就立即处理,不徇私情。1981—1982年的两年中,没有再发生死亡事故,轻重伤事故 1981年比1980年降低10%,1982年比1981年降低18%,1981年5月,管局在本场召开了安全生产现场会,受到了管局的表扬。
历年来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工伤备案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