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党的基层组织
第二节 党的基层组织
本场基层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6—1960年
1956年初大批复转官兵在离队前,都按照部队的编制组成团、营、连,而且都成立了临时党支部和党委。同年七月,复转部队来场后,在原临时党委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共八五四农场委员会,下设两个分场,即一、二分场,均成立了总支委员会,成立了八个农业生产队,共9个支部。1957年又新建了3个生产队,一个基建队,一个制材厂,共有总支三个,党支部12个。
1958年,大批转业官兵来场,本场大发展,当年扩建四个分场,22个生产队,又建立了修配厂。汽车队、加工厂、医院等单位。这些单位都建立了党的组织。到年底分场级党委共有八个,其中分场党委6个,机关党委一个,水库党委一个,基层党支部共计59个。
1959年,又先后成立三个农业分场,两个畜牧场、基建、水利两个大队、红专大学。分场党委11个。机关党委一个,水库党委一个,相当分场级党委共计13个,总支3个。畜牧生产队党支部44个、基建、水利,工交党支部17个、服务行业,文教卫生、机关等党支部21个,全场共有党支部82个。
第二阶段:1961年—1968年
1960年,由于遇到了严重的自然灾害,根据党中央关于国民经济调整的方针和上级指示, 1960年底和1961年先后撤销了东兴分场,东方红水库,基建和水利大队以及红专大学及其所属单位。农牧连队也做了适当的调整。到1961年底,还有分场党委、总支13个,党支部61个。
1962年,农牧生产队又做了相应的调整,年底,将所属分场全部撤销,林业分场党委改为总支。1963年初,将八五四农场一分为二,成立八五四和皖峰两个农场,都设临时党委。八五四农场下设两个总支,23个党支部。皖峰农场下设20个党支部。当年又有部分生产队合并、撤销,还有五个队移交林业系统,到1963年底两场合并时,有农场党委一个,总支一个,党支部34个。1964年底和1965年上半年生产队又进行了调整,到1965年底,农场党委一个,总支一个,下设30个党支部。1967年3月林场移交林业系统,交出总支一个,党支部三个,农场还有党委一个,党支部27个。在文化大革命中的组织基本停止活动。
第三阶段:1969年一1976年
1969年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三十三团,开始设有一个现役军人党支部。1969年下半年至1970年上半年,通过整党恢复了党的组织生活。全团设党委一个,机关直属党委,后勤党委,值班营党委各一个,建立恢复党支部37个。1972年值班营撤销,值班连队与生产队合并,同时又逐步扩建生产队和工副业、文教、服务等行业,党支部仍在逐年增加。1973年共有党支部47个,1975年52个,1976年59个。
第四阶段:1977年一1982年
1977年3月生产建设兵团三十三团撤销,成立迎春农场(1979年又恢复八五四农场名称),设农场党委、机关党委,当年新建六个生产队,党支部已达65个,1978年又新建七个队,党支部达到72个。
1979年经上级批准,八五四农场体制由两级制改为三级制,成立六个分场,都设了临时党委。到年底,党支部已达到80个,1980年至1981年一、二、三、五分场直属队撤销,副业队合并,党支部减少到75个。
1982年党的组织设置,即有农场党委一个,机关党委一个,分场临时党委6个,党支部7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