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汽车队
第二节 汽车队
1955年农场成立汽车队,首任队长宫发义,有10台汽车,主要跑密山、勃利拉房建材科、生活用品、燃料和生产资料。当时既无车库又无修理间,严寒的冬季得起早烤车、烧水,修理保养均在露天,夏季多雨,道路难行,驾驶员经常起早贪黑,不仅开车,还得装卸,条件艰苦,担子繁重,除节日外很少休息。汽车队开始在勃利龙湖居住,1956年春随场部迁往密山,1957年在五道岗建点至今。
1956年全场10台车,全年完成36411890吨公里,空行44490公里,燃油46100.8公斤按规定额32603公斤,超出44.7%,全年最高工量,李春发18543吨公里,空行4716公里是全场最高纪录。
1958年复转官兵到场,运输队伍迅速扩大,至1959年由朝鲜归来的20多台吉斯5、吉斯6进场,运输车达34台,职工100余人,每台车平均完成31605吨公里。
1963年分给北兴农场20台,以后又陆续补充,至1983年已有货车42台、油槽车2台、客车8台、吉普车4台(机关用)、工程车工台、救护车1台、(供医院用),驾驶员101名。
随着车辆的增加,修理力量也不断增加,1956年只两个修理工,1958组成修理组,1962年后5个修理工,烘炉、钻钳各一台,1969年扩大为修理排,现在已有木铸、车床、电焊、修理、补胎等几个组,修理设备和技术六人提高,大、中修不出队,三十多台车都有了车库。1967年前执行月薪,多出勤不多得,只给公里费。1968年后,搞突击冬运时,像征性的给点阶段奖,超额一立方米(挂车定额8立方)给0.5元,全年最多能得70元左右。
1969年实行单车核算加奖励,超额、节油略有奖励,安全行驶一万公里给2元,出车一趟,一条麻袋不丢失奖给0.2元,丢失则按价赔偿。驾驶员严格遵守制度,劳动不计报酬。1962—1966年汽车队一直是地区安全先进单位,并被管局评为先进生产队,1969年被四师评为“四好连队”。
16号车组,1977年至1979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农场先进班组,1976年密山县授予交通安全“先进班”。
驾驶员任升阁出席省安全行车50万公里标兵会议,1973年以后,两次出席地区安全会主议,1979年以来,一直是县、场安全标兵,1982年评为省安全行车100万公里先进驾驶员。
至1985年各种车辆共计6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