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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资来源

第二节 物资来源


    
  农场于1957年以前,隶属省农管厅领导吋,所需设备、钢材、机电产品、建材等主要物资由省农管厅供应,五金交电等三类物资由地方供应,当时在密山、勃利县都设有办事处,负责物资采购中转。1958年后农场归属农垦系统,生产所需物资,由农管局供应站供应,不足部分,由物资科派人到各地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