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工商、物价管理 一、工商管理
1965年在场部商店前自发形成小的农贸市场,多是社员出售自产的瓜果、蔬菜,乡政府、税务所派临时工冯国忠维持秩序,“文革”开始小市场一度中断,1968年10月团商业科(股)兼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为了提高管理水平,1969年4月张春惠参加了密山县开办的工商行政管理训练班,学习了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业务。其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促进流通,搞活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证正当交易,取缔非法活动,打击投机倒把分子。1974年,团税务所派职工钟彦富管理小市场,1982年由王洪珍负责。开始,市场流动人员很乱,地点不固定,后经整顿,把流动小商贩集中起来,在俱乐部东侧摆地摊,每天平均收84元的市场管理费,年终共收1400元。当时只一个个体户,是农村社员在场补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贸市场发展较快,1983年个体户增至32户,各生产队的代销店、场办商店和工付业生产单位都进行了登记管理,1983年收市场管理费1500元,年末,对饮食业、服务行业进行登记管理,并统一办了执照。1984年国家发布了卫生法,一切饮食行业都发了卫生防疫执照。到目前为止,所有个体户必须三照俱全才能营业,缺一不可。工商行政管理逐步走上正轨。农垦系统属企业办工商,已经省同意并纳入国家统一管理体制。1984年4月,农场建立工商行政管理科(兼物价科)与计财科合署办公,1984年12月29日改为工商行政管理局(兼物价局),共设4人,局长田德喜、付局长张春惠,助理员2人。
外贸机构的沿革
历年大豆出口统计表
单位:吨、元
土畜产品出口统计表
金额:元
1984年的主要工作是市场管理、个体工商业管理、企业登记管理和物价检查,重点抓了农贸市场的搬迁、建设。原市场面积较小且无相应的服务设施,根据农场规划,新建农贸市场1200平方米,同时修建市场管理所,增设售货摊床,1984年成交额达80,870元。
在个体工商户管理上,扶持有能力的待业青年从事个体工商业,走自谋生计的道路,同时,鼓励有技术专长的退休职工和社会闲散人员办照经营。到1984年末,全场共有个体工商户34户,从业人员38人,行业有商业、服务业、修理业、饮食业。大部分个体工商户都能守法经营,讲究职业道德,对极少数不法商贩,按照规定进行批评、教育、警告、罚款。
1985年,个体户用自筹资全建立固定经营店120平方米,市场增设一处宣传栏和广播设备,能随吋向参加集市人员宣传党的政策。综合市场内有饮食、服务、修理、商业、农付产品等行业。不仅方便了群众,解决了场直地区吃菜难的问题,也使职工家属的种、养产品有了调剂余缺的交換场所。通过市场管理对不法商贩进行了打击,对外地流窜卖假药、劣质服装的进行了罚款,金额为300元。1985年的市场成交额为83,l35元,比上年增长2.8%,个体工商户发展较快,由上年34户增为89户。市场、成交额185.760元,比上年增大3.3倍。
1985年,农场成立了合同仲裁委员会,在台同管理上,进行了三份合同签证工作,监督双方按期履行合同。在商标管理上为农农场果酒厂申请办理“鹿山”牌商标一枚。
1985年配合公安分局、工业科,对场区所有的小煤窑进行了清理整顿,取缔了无照经营的12户。同时;有计划地行了路卡检查,处罚非法贩运活动4起。
二、物价管理
农场的物价管理工作的开展逐步实施的,1967年以前商业物价由商店会计兼管,商店的物价员由付主任兼任。1968年兵团组建后,由商业股(科)代管物价工作,每年按季节印发蔬菜、农付产品价格表,下发连队参照执行。当时商业股的张春惠除主管工付业外,还兼管工商物价,负责统一全场的农付土特、蔬菜瓜果的价格,并解答连队提出的商业管理和价格政策等方面的问题。随着实行对外开放,对內搞活的政策,物价管理工作也加强了,对口成立了物价管理机构,农场也明确了工商物价科(局)的职责范围。每年都对个体和国营工商户进行物价检查,除检查是否明码标价,有无缺斤少两、乱涨价和克扣群众的现象外,还对管理范围的商品进行定价调价。1984年收缴违纪物价款866元。1985年对全场所属企业进了了两次物价大检查,5月份第一次检查,没收非法收入3120元,罚款60元,退还用户款972元;11月份第二次检查,没收非法收入52,211.2l元,罚款56元,平价转议价出售违价款121,455.94元退还用户。通过两次物价大检查,教育了企业和工商户的经营者,保护了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
农场主要年份市场农付产品零售价格表
(市斤、元)
注:粮、豆、食油类商品为供应价,其他为随行就市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