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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况

第二十二章 集体经济

第一节 概况


   
  农场集体所有制经济发起早,时起时伏,初起于4l团组建后的1969年l0月1日,团直地区成立了家属连,各连队成立了家属排,隶属于各连队党支部。连队家属排独自经营,单独经济核算,自负盈亏。1971年12月21日,41团党委讨论通过了“关于家属集体劳动具体分配的通知”,这种生产经营方式一直延续到“工分改制”。
  1974年,兵团实行“工分改制”后,撤消了连队家属排的集体经济组织,家属临时工也参加“工分改制”,由多种经营办公室代管,连队统一组织生产劳动。
  1982年5月,农场成立了集体经济办公室。从此,农场待业青年、落户临时工组织起来的集体生产,开始纳入了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统一管理的集体所有制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