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党的生活 农场的各级领导班子,建场初期多由永安、曙光等单位调入的干部组成,1958年后陆续由转业年官接替,他们始终保持和发扬了部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党的组织生活是紧张、严肃的,能正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內的民主气氛较好,大部分领导干部也能以普通党员的身分过党的组织生活,因而保证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內生活的朝气蓬勃。但也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长期不参加党的基层组织生活,有的用行政组织活动代替了党的组织生活,开会也是一揽子会。据1961年调查,科级(含分场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较好的占36%,较差或不好的占11%。为了活跃党內的民主生活,增强党的团结,1961年12月,农场党委根据局、县组织部的要求,决定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①建立和坚持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党的会议。实行“双日活动日”,即每月抽两个半天进行觉的活动,一个半天过党的生活,一个半天进行党课教育。支委会每月开两次,支部大会每月开一次,小组会每月一次。要形成制度,坚持下去;②各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参加组织生活,并勇于开展自我批评,启发群众,倾听意见;③要在党內造成浓厚的政治空气,对党的事业要高度负责,敢于向不良倾向开展批评或斗争,对犯错误的党员要认真批评,热情帮助、耐心等待,以求在新的团结基础上做好工作。
为使党课教育坚持正常,采取“四定”办法,即是:定教员、定教材、定时间,定地点。教员由支书或宣传委员担任。
关于发扬党內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问题,“文革”前多数单位基本上是好的,党群、干群关系也是正常的,但少数单位的领导干部作风不够民主,一般党员和群众不敢反映真实情况,不敢说心里话。这种言不由衷,报喜不报忧的现象逐步发展,文革期间假、大、空”话走到极端,这虽与部分领导千部缺乏民主作风有关,但更主要的是由于历次政治运动“左”倾错误的指导思想造成的。
为了发扬党內民主,造成一个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1961年l2月农场党委要求:①坚持集体领导原则,一切按党章和党的政策办事,严格杜绝个人代替组织,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不正常现象;②严格组织生活制度,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党的各项民主制度,定期召开觉的各种会议;③充分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对近几年受处分、批评的党员,要加以复查处理。错了的要甄別,做出正确的结论。
为了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段开展党內的“五好支部、五好党员、五好干部”的评比竞赛活动。要形成制度,定期评比、交流经验、树立榜样、鼓励先进,使这一活动全面、深入、广泛地开展起来。
由于以上措施的贯彻,使党的组织生活严肃、紧张,党员的素质也得以提高,增强了党组织战斗力和免疫力,党群、干群关系也比较正常,社会风气也日益良好。
1969年6月—1970年4月,由41团党委领导,按照“九大”的党章,进行开门整党之后,恢复了党的组织生活,党的各项组织活动抓得较紧,三会一课坚持经常,对党员的要求也比较严格,强调党员、干部自身革命化“革命也得革自己的命”。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反对干部的特殊化和以权谋私,要“斗私、批修”、积极开展“创五好、争四好”、学习“红九连”等活动,这对保持和发扬艰苦斗争的光荣传统是有积极作用的。可惜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极左路线统治下,大批“封、资、修”,“唯生产力论”、“劳动党、生产党、好人党”等都是错误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路线,党內的民主生活和各种制度逐步建立与健全。但在近几年,随着开放搞活,在一些不良的思想和腐败现象影响下,有些党员、干部经不起考验,以权谋私、搞特殊化,降低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
历次整党情况
1957年农场开展整风、整党,号召党员和群众鸣、放、写大字报,对场党委和领导的不良思想、作风进行揭发批判,但很快却把斗争的锋芒转向所谓“右派”——因业务工作上与领导有分岐的畜牧技师付增羽、张友匡。1959年进而在转业官兵中大抓“右派”和“坏分子”,把少数因思想认识问题或表现落后的人,分别划为“右派”37名,“坏分子”18名,共55名,集中于一分场劳动教养。其中政治面貌:党员23名,占41.8%,团员12名、占22%,级别:付营级1名,正连级4名,付连级7名,正排级14名,付排级8名,技术级2名,其他19名,文化程度:大学3名,高中5名,初中15名,高小以下32名,参加工作时间:抗日时期8名,占14.5%,建国前期20名,占36.3%,建国后27名占49%,这次整党是在“左”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的,严重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所定“右派”“坏分子”都是错误的,分别于196l年和l979年甄別改正。
1969年6月至1970年4月,在4l团党委领导下,按照九大党章的规定:党组织应是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应能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于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朝气蓬勃的先锋队组织。在兵团组建、清理阶级队伍的基础上,遵照毛主席“每一个支部,都是要重新在群众里头进行整顿。要经过群众,不仅是几个党员,还要有党外的群众参加会议,参加评论”的指示,经过在15连、16连试点取得经验后,全团41个党支部分三批进行了开门整党工作。根据思想教育为主,组织处理为辅,思想批判从严,组织处理从宽的原则,清除赵宪文、李财等5人出党,4人留党察看,采取积极慎重的方针,“纳新”党员153人,占党员总数的26%,在基层建立了新的党支部,实行老、壮、青、妇相结合,以老带新、以新促老,使支部既富有领导工作经验,又有朝气蓬勃的革命精神,形成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可惜,这次整建党活动也是在“左”的思想指导下进行了,执行的基本上是错误的路线。
1985年10月5日至1986年6月7日,农场党委、机关及场直单位的整党,是按照中央整党决定和中指委、省委的部署进行的。在上级党委领导和管局驻场整党联络员小组的协助下,经过系统教育、边学边改、系统教育回头看、对照检查、集中整改、组织处理、党员登记和后期建设阶段,认真贯彻执行了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完成了整党的四项基本任务,解决了农场党委和场领导班子、机关各部门和党员在整党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基本上达到了中央整党决定规定的整党标准和中央关于从查处经济案件人手,认真纠正新的不正之风作为整党重点的要求。
参加此次整党的有农场党委及2l个支部383名党员,其中有予备党员5名。经过整党第三阶段即组织处理,党员登记和后期建设阶段的工作,有371名党员经过支部大会审议,上级党委批准,进行了登记,占党员总数的98%。有三名党员缓登,占党员总数的0.79%,(其中包括留党察看1名);给予纪律处分的党员3名,占党员总数的0.79%,(其中包括开除党籍1名),问题待查2人,占党员总数了0.52%,1人外出就医未办理登记手续,占党员总数的0.26%。
参加整党的21个党支部,1985年度共评出先进生产者及工作者197人,其中党员61人,占31%。根据在整党后对21个党支部状况的分析,达到了整党决定标准的有l6个,占76.9%,比整党前上升23.79%,基本达到整党决定标准的有5个,占23.8%,比整党前下降23.8%。从以上分析来看,党组织的战斗力增强了,党员的思想觉悟提高了,精神面貌有了较大转变。经过整党,农场党委班子团结一致的坚强领导核心已经形成,整党中暴露出来的不正之风得到了彻底纠正。党委、机关及场直单位的党风接近根本好转。通过自下而上,按照中央整党决定提出的四项基本任务、五条验收标准和总局党委《关于垦区场处级整党验收标准的具体意见》,进行逐条对照,已基本达到检查验收标准。
组织部门机构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