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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安

第二十六章 公安、司法、武装

第一节 公安


   
  一、建场初期的保卫机关(1956年—1959年1月)。1956年组建保卫科,科长黄德珍。有宋万福、李让等四名保卫干事,担负着內部保卫及维护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的任务。建场初期很少发生刑事案件。
  1958年春周来俭调任保卫科长,黄德珍调出。1958年12月,农场搞了个教养队,设在一分场,负责对“右派”和“坏分子”的教育、改造。1960年撤消。
  二、局县合并时期的公安机关(1959年初—1962年底)。1959年初局县合并,金沙农场保卫科改为855农场公安分局后,科长周来俭调出,郭延祥任分局长。公安分局编制9人,分政保(王奎林)、刑侦、治安(杨长仪)和內勤(赵家保、农远述),六个分场分别设公安派出所。一分场派出所所长高立波,二分场派出所所长宋万福,三分场派出所所长曲国恩,四分场派出所所长许德珍,五分场派出所所长田树斌,六分场派出所所长孟宪章。各派出所另编制武警一至二名不等。分局另设一个武警班,班长张元奎,编制武警共10名。武警班的主要职责是:保卫首长住区安全,昼夜巡逻值勤,押运公粮,防结伙抢粮等。
  1956年10月至1960年冬,在农场党委领导下,公安分局负责全场的肃反工作。农场成立“肃反办公室”,主任由保卫科长黄德珍兼,1958年为王奎林,成员是从各分场临时抽调上来的。肃反工作的主要任务足以群众检举,摸底排队,内查外调等形式查清全场职工中,特別是流入来场人员以及部份旧基础中的留用人员有关历史问题,在肃反中该结论的予以结论,该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干部的肃反由组织部门负责)。各生产队都相继建立了三至七人的治保会,负责对地、富、反、坏、右分子实行监改工作,建立“包夹”小组,令监改对象经常汇报工作,不许乱说乱动。惩治了一批政治、刑事犯罪分子,保卫了农场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
  这时国家处在暂时的经济困难时期,阶级敌人和各种刑事犯罪分子乘机捣乱,兴风作浪,有的结伙哄抢粮食,有的盗窃粮食,还有大量的小偷小摸行为,公安机关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先放后打”的方针,有力地打击了各种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同时也注意正确区分和处理敌我和人民內部的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在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热情支持下,胜利地保卫了国家财产,加强了社会治安秩序,巩固了无产阶级专政。
  三、金沙乡政府时期(1963年春—1967年12月)的公安机关:
  1963年春场社分家后,密山县在政府金沙农场设立金沙乡政府。这时期农场的公安工作隶属密山县公安局。初期密山县公安局在金沙乡派驻曲国恩、刘传亭两名公安特派员,后成立派出所,农场增配魏天邦、臧克(户籍警)、刘德忠三人任民警,曲国思任派出所所长,刘传亭任指导员。
  这期间,较突出的刑事案件大都是盗窃案。1963年老一队(现二队)代销店被盗,未破,当时认为是流窜作案,财物折款千余元。另外,还有部分贪污案件,发案量每年十起上下。l964年发生刑事案件8起。l965年发生刑事案件2起,2起案件都是内部盗窃。派出所对发生的每一起案件都能及时赶赴现场勘查,并组织力量侦破。为适应新的形势,全所人员在认真贯彻全国第l4次公安会议精神的同时,大抓防范工作,狠打现行犯罪。治安民警分片包干,深入到各生产队抓治安基础防范工作。
  在工作作风上,提出以政治带业务,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念。
  1965年,派出所对全场职工.家属中来历不清的盲目流入人员进行了政治审查,了解这些人的历史情况,为社教打基础,展开了大调查,全场职工中有百分之四十以上是盲目流入来场的,对这部分人发出了近百分之四十的通报,查出了一些问题,对问题较严重的送回原籍。整顿了各基层单位治保会,并充分发挥治保会的作用。改选了l9个单位的治保主任,改选委员42人,又新建了二个基层治保会,对新建单位的治保会进行了业务培训,全场治保会组织总人数131人,其中党员91名,团员l8名,群众22名,整顿后各单位治保会都能较好地发挥作用。比较好的治保会有一、五、七队、畜牧队四个单位,他们都能及时主动地联系工作,反映情况和处理问题,对四防工作抓的较好。
  1965年的户口管理工作是较正常的,建立了人口流动登记卡片,能准确掌握人口变动情况。
  这一年中,派出所抓了防火工作,利用各种场合进行宣传教育,场部设防火指挥部,23个指挥所,5个专职防火检查员。各生产队设义务检查员27名,负责日常安全检查。
  一年来,利用电影和会议进行防火安全教育15次,受教育人数达五千余人。场部地区每栋房都设有轮流值日牌,有485户订了爱国公约。共发火灾三起,火警十余次,比去年有降低。
  派出所加强了信访工作,对群众的来信来访,都妥善地进行了处理。
  这一年中,坚持“四、五好”评比工作,年终评上“五好”的二人,“四好”的三人,在县局评上一人。
  1966年群众打着“造反有理”的大旗,成立了名称各异的造反组织。
  1967年,曲国恩“靠边站”,被迫停止工作,交待“问题”。
  1967年秋农场成立革命委员会,群众打着“砸烂旧公检法”、“改造旧公检法”的旗号占领了公检法机关,派出所已无法行使自己的职能。
  这期间的案件大都是“政治案件”,所谓“反标案”,“阶级敌人”,破坏案等,两派之间互相扯皮。
  四、“文革”中期的内保组织—农场保卫组(1967年7月至l969年9月)。
  1967年7月农场成立保卫组,组长单景忠,干事张文友、高景玉。
  1967年7月原农场派出所干部刘传亭、赵升洋、李洪光、魏天邦去佳木斯农场总局学习“改造”(曲国恩九月去)。在学习“改造”期间采用背靠背地互相揭发,互相批斗的方法,不准请假回家。至l969年8月才回农场另行安排工作。
  保卫组的主要职能,属企业内保组织,审查全场职工的政治历史等项问题。
  1969年1O月,解放军接管后,单景忠去“清队”学习班,现役军人王志平任保卫组组长。
  五、“文革”中农场设立治安指挥部,取代原公安分局,成员都是从各基层单位抽调的。1967年6月至1869年3月,搞“群众专政”。治安指挥部组长前期是程志寿,后期是于宝贵,成员有凌达琪、温有、崔海等人。当时专门搞些带有政治色彩的案件,维护社会治安。
  六、兵团时期的保卫机构(1868年6月18日—1976年12月24日)。
  1968年6月18日,农场改为兵团,同年十一月成立保卫股,第一任股长单景忠,干事韩子献、纪长林。1969年7月份现役军人郝守臣接任保卫股长,韩子献任付役长,干事有高景玉、杨长仪、纪长林,张元奎、李保安。
  1969年冬,韩子献去43团接收384名內迁人员。
  1968年—1973年期间农场成立“一打一三反”办公室。办公室下设清帐组,有陈安华、刘宪杰、陆月华、鞠丽、栾谨娥等。到1973年已结论108起经济案件。
  1971年团司令部设立警通排,共2C余人,其任务是值勤、警卫等,这一年保卫股的主要工作是是配合党委中心工作,复查文革中处理的各种政、刑和经济案件。 “ 一打三反”办公室归保卫股。1973年复查“文革”中的各类案件已基本结束。落实“文革”中经济问题42人,补发钱数2267.80元,评审16人,摘帽2人。抓治安防范,调解民事纠纷150余起。
  1973年末警通排缩编只剩几名看管拘留所的看守。
  七、农场恢复时期的公安机关(1977年l月—1980年5月):
  1977年1月原保卫股改为公安分局,隶属密山县公安局。高景玉被任命为分局付局长。同年从公安分局人员中分离出张元奎、李保安两人设立金沙农场人民法庭。
  1978年的公安工作主要有,
  1、进一步整顿社会治安,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为扩大影响面,在场党委统一部署下,召开场部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大会。
  2、对易燃易爆物品开始控制使用。
  3、加强了户口管理,控制落户条件。分局印发了“关于农场户口管理的几点意见”。
  4、当年共发生重大案件六起,破六起。
  1979年,根据中发〔79〕5号文件精神,对全场原地主、富农出身的第二代新定了本人成份;对原地主、富农出身的第三代新定了家庭出身的改定工作。地、富出身1230人,全面落实了党的政策。下半年在密山县公安局边防科的指导下,对全场11200年满15周岁的居民开始换发新的边境居民证。
  同年的另一项主要任务是:大力宣传《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为这两法在即将到来的1980年1月1日正式实施做宣传准备工作。
  1979年10月至1980年5月农垦系统公安机关自成体系,牡丹江农垦公安局与密山公安局原管辖的农场公安机关进行业务交接。至1980年5月1日农垦公安机关已基本开始工作,但在1980年至1981年间检察、审判机关仍属密山县。
  1980年7月l日公安民警正式着装。
  八、农垦公安机关自成体系时期。
  自1980年5月份开始,农垦系统公安机关已开始工作。农场公安分局的治安、刑事、户籍等报表逐步归牡丹江农垦公安局受理。边防、户口迁移仍归密山公安局业务部门代管,户口迁移至1982年,边防至1984年逐步由农垦公安局行使权力。
  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79〕90号文件“批转彭真同志在城市治安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召开全场整顿社会治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大会。农场成立整顿计会治安办公室,各基层单位成立整顿社会治安小组。
  下半年依法惩处七名刑事犯罪分子。其中包括破获报复行凶持枪杀人案,杀人犯陈鲁康被依法判处死刑。
  四月份对全场各种机动车辆,生产队各种库房及重点部位,场部地区各要害部位都配齐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是由牡丹江农垦公安局消防监督科统一购置。
  1981年6月25日黑龙江省公安厅下发《关于清查各种枪支的通告》,对此,公安分局对场各单位的民用猎枪进行逐一的登记办证工作。8月1日根据牡丹江农垦公安局发《关于收缴凶器的通告》,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教育。
  1982年4月份分局实行治安民警包片制度,全场各单位共分六片,分别由六个民警担任,每片人口在两千人左右,在民警包片过程中结合贯彻中发(82)21号文件精神加强整顿社会治安秩序,特别对场部地区。公共场所严加管理整顿,收到较好效果。
  同年,针对青少年犯罪率高(占全部刑事案件的70—80%)的现象,加强了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挽救、教育和感化工作。全场进行综合治理,党、政、工、青、妇等部门都要管。在工作方法上做到“三个像”,即对待违法犯罪青少年要象父母对待孩子,老师对待学生,医生对待病人那样。
  在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中,分局为全场干部、职工、家属制定了“八五五农场人民公约”,“公约”的制定对全场文明建设起了一定作用。
  7月1日前,先后抽出由付局长高景玉等七名干警参加本场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并园满地完成了这项任务。
  在整顿社会治安,加强治安基础建设上,也做出了一些成绩,全场有金库57个,枪库1个,炸药库1个。实现“三铁”防范措施的铁皮门42个,铁户栏49个,落实措施占总数的86%。
  全场各单位总计物资库95个,(其中一个大的)。铁皮门43个,铁护栏69个,落实“三铁”防范措施占72%。
  1982年8月份成立场部地区治安民警队。由场部地区抽人组成,夜间巡逻,山民警带班,职责是保卫场部地区治安,扑捉流窜犯,检查“三库一店”的更夫、警卫人员在岗值班情况,处理夜间发生的案件,加强库地控制。
  1982年10月1 日正式由省政府批准给公安分局治安处罚、行政拘留权。分局建行政拘留所一处。
  1983年是综合治理、整顿社会治安的第二年,分局健全了组织,调整了人员。分设治安、刑侦、予审和政保边防四个股。上半年对治安包片民警实行岗位责任制百分评比制度。
  治安基础工作方面,在1982年的基础上,继续提倡大抓基础防范工作,全场各单位共有金库57个,枪库1个,重要物资库1个,已全部实现上级要求的“三铁”防范措施。1983年未发生金库及重要物资库被盜案。继续收缴凶器、爆炸物品工作。共收缴私存枪弹97发,手枪式沙枪一支,还有匕首、三节鞭、弹簧垫鞭等各类凶器数件。
  1983年发生的刑事案件中,纵火案、盗窃案相当突出,发生的28起案件中,纵火案件4起,并且都是报复纵火,损失价值大部分在千元以上。全年发生重大案件3起,第一是l2队彩色20寸进口电视机被盗,价值1660元,已破,犯罪分子已判刑。第二是14队7斤半切片鹿茸被盗,损失价值在千元以上。第三是l7队强抢案,已破,犯罪分子被判有期徒刑。全年发生刑事案件共损失10080元,破案共缴获财物折款5708元。
  7月份在农场的领导下,完成了一辆消防车的改装任务,并及时配齐了10名消防队员,其中两名是驾驶员,场消防队现已装备齐全,开始接受消防任务。分局设一名消防监督员,负责全场消防工作的组织指导。
  抓护秋保收工作,在场领导的支持下,先后与农场接壤的几个公社、大队建立了秋收联防保卫组织,订立了“场社护秋收保联合协定”收到了较好效果,在秋收期间未发生大片粮食被哄抢、盗窃现象。
  自1983年8月24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于活动。
  在党中央“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一网打尽”的方针指导下,于八、九月份召开两次全场各基层单位支部书记、治保会主任、治安积极分子大会,贯彻上级有关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活动的政策、方针。分析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形势,统一了对严打必要性、迫切性的认识。
  到年末本场共依法收容审查36人,第一仗已捕判6人,教养3人。第二仗捕判7人,教养2人。经过这次严厉打击,社会治安秩序已初步好转。
  lO月份分局发了“关于清查整顿和加强枪支管理的通知”,对全场民用枪支逐户登记,教育全场职工群众,凡有私藏枪支弹药者必须立即送交公安分局。同时发出通知,收缴爆炸物品和黑枪黑弹。至年底收子弹195发,炸药15公斤,各种凶器27件。
  1983年l2月份,分局全体干警按上级指示进行了整训工作,这次整训工作是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干警纪律为依据,对照检查本部门和人的工作实际思想状况进行整顿,订出上作计划及努力方向。通过这次整训,分局全体干警的思想觉悟和工作热情都有很大提高。
  1984年的工作是在全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洪流中开展的。在全年的公安工作中,总体要求是,要适应当前改革的新形势,为改革服务。公安干警要按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标准要求选配。全年共对公安干警进行两次“整训”。第一次是一月份,第二次是六月份。这二次整训工作,农场党委都非常重视。通过整训,公安队伍中的思想、作风不纯等问题、都相应地得到了克服和纠正。为克服骄傲自满,脱离群众等现象,公安分局设立了文明服务台。
  1月21日主持召开了基层指导员、治保主任、治安积极分子参加的“政法工作会议”,此次会议上贯彻了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同时结合本场实际情况,部署严打工作的行动方案。
  会上总结了1983年基层治保工作。在基层治保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八队等5个治保会荣获本场政法战线先进单位称号。
                 历年刑事案件发破分类情况表

 
  3月份,公安分局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文件精神,专门为全场基层单位、个体专业户举办了两期“爆破手训练班”,同时落实了各项领取、保管,使用制度。
  6月份,利用战役空隙,再次整训公安队伍,整训中,全体公安干警都普遍受到了一次思想作风教育。
                  公安分局沿革表


 
  7月份,牡丹江管局召开公安基础工作经验交流会。会上本场的“从思想教育入手,做好帮教工作”列为这次会议的典型经验材料。在这个典型材料中,提倡对人生失去信心的有劣迹青少年进行前途教育;对违法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法制观念的教育;对一味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劣迹青少年进行道德规范教育。
  9月,牡丹江管局召开政法工作会议。杨福良代表本场汇报了严打斗争情况。
  第一战役中,本场共捕判18名犯人,劳动教养4人。战役中共收审72人,捕判教育占收审总数33.3%。
  战役中破现案12起,积案9起,收缴雷管441枚,炸药35公斤,导火索15米,各种子弹420发,手枪式沙枪一支,各类凶器20件,缴获赃物折款2133.48元。
  经过第一战役打击(1983—1984.8)本场的社会治安、社会风气,特别是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有了明显好转,社会治安出现了喜人的局面,有力地打击了刑事犯罪分子的器张气焰,加强了无产阶级专政。
  9月份,付局长高景玉调农场党校任付校长。
  10月份,付局长魏天邦调到农场人民法庭任付庭长。
  秋,由公安分局出面,与相邻的密山县裴德镇人民政府,富源乡人民政府为保卫本场秋收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哄抢、偷摸、盗窃,发出联合通知,并分片召集了“护秋保收会议”收到了较好效果。
  全年消防工作中,共捕救居民区火灾4起。
  1984年度公安分局被评为农场“先进科室”
  1985年的公安工作是在党中央发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活动,以三年为期,组织三个战役,争取两年见成效,三年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的战略部署的关键性一年。
  上半年抓了刑侦、治安的业务建设。刑侦、治安民警分片包干、划分责任区。
  8月召开了牡丹江农垦公安刑侦工作会议,会议后抓了各项落实工作。
  上半年公安分局为适应工作需要,搬迁新址。迁进新址后,从局容局貌上都向文明单位努力,作长远规划。
  9月份农场党委为了加强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再次整顿公安队伍。
  10月份公安分局局长杨福良调农场武装部任部长。原武装部部长孙述斌调任公安分局局长。
  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经农场党委研究同意,10月份分局组建了四个派出所即:鹿山派出所,民警三人,设在鹿山煤矿;爱林派出所,民警三人,设在十队;金兴派出所,民警二人,设在四队,金沙派出所,民警三人,设在场部采购站楼內。
  年终,公安分局被农场评为全场“新闻报导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