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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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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管局史志办,农场党委和场史编委会的领导下,由于各科室有关同志的大力协助和积极支持,经过几年的努力,完成了“八五五农场史”的编写任务。
  由于十年“动乱”和兵团时期搞“战备”,将本场的文书档案等宝贵的原始资料大部焚毁,所以收集“文革”前的场史资料难度很大,在一年多的时间里,通过召开各种座谈会,个别采访包括已调离农场的老领导、老干部、老职工,并下发文件.利用广播,广泛发动群众,征集到大量的史料并找到一些线索,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整理,去粗取精、查证核实,反复推敲,按照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的原则进行编写。
  在征集、查阅资料和编写过程中,国家农垦局档案室、省农场总局档案室、虎林县档案馆、密山县志办和八五○农场、八五一一农场、北兴农场的史志办,都给了我们热情的支持和具体的指导。在此,对这些热心支持、大力协助我们工作的单位和同志,表示深切的谢意。
  对本书的编写,农场领导非常重视,多次进行具体指导,及时解决人力、物资上遇到的困难,场领导审稿很认真,陈占河书记对党的建设,政治思想工作、落实干部政策等内容,提出了多处重要修改意见。多数科、室的负责人对本专业的撰写都很重视,工会付主席庞枫、商业科长王光华、物资科长谢愚、农机科长张德新等同志都是在业务繁忙的情况下,见缝插针、亲自动笔,利用业余时间搜集材料,不仅按时完成,而且内容较详细。分别负责撰写农业、畜牧、科技、文教、妇女、集体经济和公安专业的薛永贵、李明(女)、张珍堂、杨士元、何继英(女)钮志平、梁玉喜等同志,都很积极热情,认真负责,克服了不少困难,到处收集材料,了解情况,千方百计保证史料的准确和完整。建场初期在金沙撒过汗水的老同志——省农场总局计划处长杨柏寿、本场第一任党委书记赵士贤(轻工业部处长)、河北省民革付主任黄琪玲、大庆林源毛纺厂工会付主席王秀蓉、党办主任赖鸿锦等同志都热心地提供资料和照片。为更正本场史初稿中的一些差错,北兴农场王奎林同志作为当事人,写来长篇材料,介绍l956年场部搬往密山镇时的详细情况。所有这些,对本书成稿和对提高质量均有重要补益。然而也有个别科室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如有的科室将本专业修改,补充过的征求意见稿丢失了;“历年受奖励的个人和集体”部分多年缺项,建场初期的数据固然不易查寻,但l984—1985年的资料并不难找,有关领导已责成分管劳动竞赛的同志补充,但时过数月,虽经多次努力仍无结果。因此,使这些专业的史书价值受到不同影响。
  由于资料不全,加之编写人员的水平不高,无论在政治观点、史实情节、篇章结构和文字语言等方面,缺点、错误在所难免,殷切希望各级领导、同行、热心此项工作和知情的同志们批评、指正。
  本书初稿(1955—1983)完成于1984年4月,经管局史志办组织会审之后,又进行了补充修改。在正式付印前,接到省农场总局史志办的通知,按要求又将内容增补延续至1985年,后经场史办、场史编审委员会、场党委、管局史志办四审定稿并经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批准。
                八五五农场场史办l98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