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自然资源
第五节 自然资源
土地资源
农场土地总面积50880.14公顷,其中耕地29442.13公顷,园地19.4公顷,牧草地138.2公顷,林地2969.64公顷,水域9832公顷,未利用土地6568公顷。未利用土地中:荒草地3728.5公顷,沼泽地2811.7公顷,裸土地2.1公顷。
草原资源
农场草原类型为沼泽草甸类。植被类型以优良牧草小叶樟占绝对优势,间有少量的三棱草和芦苇等杂草伴生。分布在农场东南部,穆棱河以西的沼泽地带平原上。
1995年,农场批准的草原面积为1218公顷。1996年、1997年,农场大面积开发水田,大力兴修水利工程,草原面积减少,大部分成为可开垦的耕地。被开垦的草原全部列为农场耕地面积并经土地部门核准为农场耕地,发放了土地使用证。1998年,农场再次核查、丈量草原面积为238公顷,比原来减少980公顷。
水资源
农场境内地表水总量为6.727亿立方米,其中,过境水2.87亿立方米,境外水2.1亿立方米,境内水1.302亿立方米。
地下水资源储量为0.7996亿立方米。可开采利用的地下水为0.6063亿立方米,已开采利用地下水0.1933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