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工业企业改革1996年,鉴于煤矿资源枯竭、技术缺乏、资不抵债、入不敷出的实际运行状况,为优化资产结构,最大限度的提高资产运行效果和运行质量,经农场研究决定,对煤矿实行剥离经营,将矿井实行产权拍卖转让。煤矿实行剥离经营以后,为使职工有长期稳定和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农场对煤矿所有职工及退休工人的分流做出了妥善安置。
1997年是农场进行全面委托经营的一年,农场采取定员定编费用上交的管理办法,对农场下属水泥厂、修造厂、白灰厂、粮油公司、一砖厂、种猪厂实行了国有资产部分转让,实施经理(厂长)负责制的委托经营产权制度改革。运行一年后,结果表明这种经营体制并没有从根本上转变过去的那种经营机制。
1998年,农场根据省农垦总局、牡丹江农垦分局会议及文件精神,根据分局《股份合作制试点企业试行办法》,结合农场企业的具体情况,农场对原水泥厂实行租赁厂房、设备股份合作制经营试点改造,即:厂房及基础设施实行租赁,年租赁费用45万元;水泥厂生产线设备145万元(账面净值)以内部持股方式整体买断。水泥厂改制后,安置企业员工128人;流动资金以现库存原料、材料、成品、半成品计288万元也由改制企业买断。
在借鉴水泥厂改制经验上,农场按照“抓大放小”的原则,通过对企业资产的清理和评估,对农场修配厂、饲料厂、砖瓦厂以租厂房、卖设备(即租壳卖瓤)的形式落实了国有企业民有民营的产权制度变革。农场本着公开、公平原则,公告一砖厂、饲料厂、白灰厂、油厂整体出售底价及相关的权利、负责安置工人人数等,确保购买企业经营者底价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使改制工作顺利进行。一砖厂成交价34.5万元,白灰厂成交价16万元,饲料厂成交价34.5万元,油厂成交价27.5万元,成交价均高于固定资产净值和评估价,转卖资产价款一次收回。结果表明,这样的产权制度改革符合农场场情,通过一年的企业经营运作,充分发挥了企业经营者的自主权,把企业经营者的利益与企业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不但企业经营能力提高了,农场也从沉重的经营管理包袱中解脱出来。1999~2000年,对资产规模较大、有社会发展前景的企业,农场有步骤的实施公司制改造。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粮油加工有限公司,通过募集自然人出资方式,进行规范股份制重组。对完达山木材公司通过合资合作,进行有限公司改造。至此,农场的企业转换机制已走上正轨。
农场工商云建服企业改制统计表
(1996-2000年)
表2-1 单位:万元人
续表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