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集团组建

第三章 管理体制及机关机构改革

第一节 集团组建


1996年以前,农场没有法人地位,没有办理法人登记,实行的是场长任期目标责任制。1996年7月,经省体改委批准,农场正式改组为朝阳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农场管理体制实现了由行政管理向企业管理的转变。同时,集团公司内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精简机构、压缩人员、转变职能,健全了三权分立(决策层、执行层和监督层)、三会制衡(董事会、监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法人治理结构,各专业部门之间,构成整个集团国有资产运营、发包、管理、核算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管理体系。开始推行场长委托经营责任制。2000年,正式注销朝阳企业集团,办理八五七农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