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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机标准化管理

第二节 农机标准化管理


农机标准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每年农场都将其纳入规划管理,在政策、资金、投入等方面扶持农机标准化事业发展。通过采取经济、行政、法规、条例等一系列措施,进行有效地指挥、协调、监督、管理,保证农机标准化管理工作顺利有序全面健康地发展。
  健全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场、队两级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农机化领导小组。农场由一名副场长主管农机工作,农机科兼农机监理所。生产队配有专职机务副队长(兼职农机技术员、农机安检员、机务统计工作)、油料管理员、农具场更夫。建立各级岗位责任制,各负其责,理顺各级之间工作关系,保证农机队伍的稳定,政令畅通。
  农场从1995年开始提取农机管理标准化保证金,确保三库一场的标准不断提高。保证金的提取标准按生产队土地面积核算,年初由计财科预提存放农场。提取保证金分三个档次:土地面积在1000公顷以下的单位,每年预提保证金1.5万元;土地面积在1000公顷至1667公顷之间的单位,每年预提保证金2.5万元;土地面积在1667公顷以上的单位,每年预提保证金3万元。
  农机管理标准化保证金主要用于对生产队三库一场基本建设、农机具技术状态、机具技术档案、农机统计报表等内业考核用。考核全年共500分,每个生产队得分按农机科定期检查考核(半年一次)和日常考核的平均分数作为该年度实得分。奖罚分以下几个标准:
  全年生产队得分在350分以上的,按得分多少将保证金返还生产队,其中对队长、书记、机务副队长3人按比例进行奖励。
  全年生产队得分在300至350分之间的,保证金不返还生产队。队长、书记、机务副队长3人不奖励也不罚款。
  全年生产队得分在300分以下的,保证金不返还生产队。同时还要对队长、书记、机务副队长3人进行罚款,金额为当年保证金的15%。
  当年不返还保证金额的30%做为年度农机管理优秀单位、个人奖励用,其余部分下年度留用。
  6年间用于新建和维修投资共130多万元,其中新建农具场2个(19000平方米),新建农机停放库500平方米,农具场围栏800延长米,维护库房面积2000平方米,农具场铺垫沙子28000立方米,垫支块5000块,停放牌500个。
  农场自1996年将机械转让以后,农机具由生产队统一管理转为个人管理。为了保证机车处于技术完好状态,农场在行政管理上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把农机管理工作与“双文明”工作挂钩。对生产队个人的机械管理常年坚持做到“六统一”:统一机械作业的指挥,统一田间作业质量标准,统一作业收费标准及结算,统一集中到农具场停放保管机械,统一油料供应,统一机具维修标准。为了使“六统一”贯彻执行好,生产队对每一台车年初提取机车技术状态保证金,年底根据机务副队长平时检查打分情况,按得分多少对车主进行奖罚。1996年,经牡丹江农管局农机处验收,确认农场所有生产队均达到管局级验收标准。